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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亂世牛肉吃不得

徐澤並不是心血來潮,突然想問牛肉的來歷。

即便是後世物資充足的年代,非養牛區,隨便一個村鎮小酒店,也不是隨時都能拿得出新鮮牛肉的。

作為農耕文明,華夏曆代王朝都有法令保護耕牛,秦律就規定,每年各鄉都要進行耕牛評比,獲勝者會受到獎勵,落後者會接受懲罰,牛減了膘,飼養者都會遭到抽打。

大宋相對於漢唐,國土狹小,缺乏牧場,對牛馬等畜更為重視,牛無論傷、病需要宰殺,都要先到官府備案,不然就是“私宰”。

當年包拯知天長縣時,就有一農夫到官府報案,說自家牛的舌頭被人割了,包拯說牛沒了舌頭就無法吃草,遲早得餓死,既然如此,你回家把牛宰殺得了。

那農民得了官府允許,回家就殺了牛。

第二日,有人到縣裡,控告農民殺牛,包拯立即審問告狀那人,你為什麼把人家的牛舌割了?

此人受到驚嚇,當即招供,由此破案,傳位美談。

在農耕為本的古代,國家立法強制保護耕牛這種戰略資源,確實非常有必要,但國家大了,各地情況大不同,總有些地方牛多得用不完,並不是緊缺的生產資料,在長途販賣獲利不高的情況下,適量屠宰,並不會影響農耕。

於是,一些地方官府“順應民意”,放開殺牛限令,但宰牛者要繳納“殺牛稅”,當然,此稅乃是“地稅”,不是“國稅”,窩在東京皇城的皇帝是不可能知道的。

直到81年前,萊州知州張周物上奏宋仁宗,直言耕牛保護的矛盾現狀,“官禁屠牛,而州場稅膀有收算之文”。

一方面,朝廷明令禁止宰殺牛,另一方面,地方官府又積極徵收牛肉稅,如此自相矛盾的做法,往重裡說是政治問題,涉嫌糊弄對抗朝廷,說輕點也是管理問題,有禁不止。

仁宗一聽很有道理,下詔不允許再徵牛肉稅。

壽章縣耕牛的售價不足20貫錢一頭,而如果殺掉將其販賣,則至少會有60貫以上的收入。

馬克思說過“如果有1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挺而走險;如果有2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藐視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潤,那麼資本家們便會踐踏世間的一切”!

如此高的利潤,耕牛私宰有禁不止就毫不奇怪了。

當然,能涉足這個暴利行業,而不被官府追責的,絕非一般人。

只是牛的生長週期並不短,又沒冷凍裝置儲存牛肉,在有明文禁令的情況下,持續供貨基本做不到,民間的牛肉始終是稀罕物。

至於原本的水滸世界中到處可見的小店都能吃到“牛肉”?

呵呵,想想十字坡張青是如何處置殺死過往旅人的肉——“大塊好肉當作黃牛肉賣”!

要知道水滸世界中,殺人賣肉的可不止十字坡一家!

所以,徐澤才專門問一下牛肉的來歷,他可不想稀裡糊塗吃了“大塊好肉”。

店家需要時間準備肉菜,這邊也不可能枯坐,三人便就著冷盤喝酒,邊就水泊周邊見聞東扯西拉了好一會。

徐澤見火候差不多,出言道:“水泊皆傳阮氏三雄之名,今日未曾得見五郎,可是有甚要事出外?”

阮小七欲言又止,看向阮小二,阮小二面露尷尬,道:“說來慚愧,俺這兄弟近來沉迷博戲,已有兩日未歸。”

徐澤道:“十個賭徒九個輸,終究不是好耍子,聽二哥之意,五哥往日似不賭,莫不是早先見過甚人?”

阮小二、阮小七臉色忽變,相互對視一眼,阮小七藏不住話,問出嘴:“吳教授?”

果然被徐澤猜中,外地書生王倫都能相中梁山這塊寶地,近在咫尺且造反更加自覺的吳用,怎可能對這裡視若無睹?

原劇情中,吳用第一次出場是政和四年五月,為打劫生辰綱,吳用提及與三阮有數年的交情,自告奮勇說動三人入夥。

吳用趕到石碣村,見到原本過得挺滋潤的阮小二頭裹破巾、赤著雙腳,得知阮小五賭紅了眼,連老孃的頭釵都不放過,阮小七也嘆“賭錢只是輸”,吳用毫不奇怪幾年前的石碣村“致富小能人”阮氏兄弟為何混得如此落魄,反而暗想“中了我的計”。

看來果真有蹊蹺!

徐澤不動聲色,問道:“吳教授又是何人?”

阮小二暗怪七郎嘴快,但話已說出,只得回答:“吳教授名吳用,鄆城縣人,頭些年曾在石碣村住過一段時日,常僱我家的船下湖遊歷,自去年回了車市村,便沒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