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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法國的大文豪:倡導“天賦人權”的魯索。他寫下了“懺悔錄”當成了一種回憶錄般的自傳,其中誠實的記下了自己有戀母情結、受虐狂、甚至他的幼年在偷竊小東西中得到了至高無上的滿足感,還有他會趁著上教堂做禮拜的時候偷偷手淫……當時聽了心中只有一個感想:

“簡直酷呆了!!”

這並不是要將他的異常行為正當化,而是我覺得一個人在擁有威望和地位的情況下,卻敢誠實的披露自身的過去,可能會因此使他不再一呼萬應,不再是人們心中歌頌的那個人……但是我覺得這樣的人才配稱為“真英雄”;真小人我不見得欣賞,但是偽君子絕對令人討厭。

或許,我沒什麼勇氣揭發自己一些過往的醜惡(事實上我這種膽小鬼敢幹的壞事最壞也只到逃學或偷看黃色書刊),不過這給了我的創作方向很大的參考:當初我頭一回寫“剛龍”的目標,是寫出“寄望中的自己”;這回再出發,我決定要寫出“真實的自己”,和圍繞在“我”身邊,徹底改造了我一生的一些關鍵人物。

我的父親在我的名字中命了個“文”字,讓很多隻看過我名字的人以為我是個秀氣的女孩。或許爸爸心中期待著我“文質彬彬”還是“文采飛揚”,結果我得到的是負面的“文弱”。從小到大洗脫不掉這樣的自卑,我總記得自己“唸到小學一年級,還會被鄰居養的吉娃娃嚇哭”這樣的糗事。有趣的是,寫這篇小說的時候,為了融入我構築的故事,我用這個“文”字的漢語拼音Wen替威因命了名字。為了讓他更像自己,我還將自己的人格特質,甚至是個性缺陷,都加在他的身上。然而威因有很多部份是我“寄望中的自己”,相信看過這部小說而又認識真實世界的“我”的人,都會說我侮辱了這個角色,而想賞我雞蛋蕃茄……

更有趣的是,威因是我,蘭德也是我。說明白些,我有著奇特的雙重人格,在陌生人面前害羞得像威因,在熟人面前卻放浪得像蘭德。酒量就像威因一樣差,卻在黃湯還沒下肚的情況下就會開始失態。在公眾場合講著低階笑料的時候,我的朋友們總是別過頭去:

“你再不小聲點,我們就向全場的陌生人發誓不認識你!”

再提到威因身邊的幾個主要角色,劍聖裘斯達是真的存在世間的人物,但是是由兩個人拼湊而成的,他身為威因“兄長”的真實身份,和霸氣無倫的劍聖實力,是在寫我的哥哥。真實世界的我確實是這樣的:從小我便是一直接受鍛練出“劍聖”這般的訓練。我一直記得,小學五年級因為算數學重複在兩次考試中錯了同一題,

自七月三號到七月十五號一共經過:

15-3+1=13天,我算成了15-3=12天,

為了這樣的理由,我被父親痛罵“驢蛋”,嚇得畏縮在房間的角落發抖。一切的一切,是因為我那個“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做第二名”的哥哥造成的。他的一百分成為了我及格的標準,我明白了要生存在這樣的世界,不是四捨五入,是九十九舍一百入:

“九十九分,等同於零分。”

另外也明白了一件事:

“道德教育是拿來做樣板的,考試吃鴨蛋比起作奸犯科,更加的無法見容於天地之間。”

當時的我想法真的就是這麼偏激!一個小學生的心中充滿了玉石俱焚的念頭……甚至,我曾經想過,如果追求登峰造極是我不能質疑的任務,而且我必需為它奉獻所有的快樂,那麼等到我爬到世界的頂端,一定要讓更多人嚐到我的悲傷與痛苦!尤其是間接造成我這種不幸的人……從教育部長恨到學校老師;所以,我把這樣的邪惡,寫成了威因心中的“閃電風暴”。直到今天,我只是努力的在心中壓抑這個人格,雖然因為我的生活漸漸的開闊,夢想一個接著一個的實踐,讓我不再怨天尤人,憤世嫉俗,有時我還是會發現自己為了微不足道的小事在心中抓狂半天,想把人痛宰一頓想了很久,最後卻發現只要一個微笑、一句對不起就解決一切了……

回到兒時的回憶,許多同時教過我哥和我的老師,都只對我有這樣的想法:

“為什麼不像哥哥一樣厲害?”

我明白了,我的存在是錯誤的。

從小到大,我像威因一樣懼怕社交場合,因為對我而言,社交就是對一群不認識的人傻笑,其實根本沒人在鳥你,大家圍繞著我哥哥稱讚他的成就時,我明白,我是透明的。

活在這樣的世界快樂嗎?就像故事中所提的:

“比起老師受到萬民的景仰和敬重,威因一直只是在學校裡捱揍卻不敢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