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造謠的自由。無論是警方的行動,還是上述的反駁言論,都無例外地強調了這樣一個細節:紅鑽帝國在帖子中明確說,是聽朋友的爸爸說淹死了人,而在被拘留之後又承認是自己編造的。
於是問題就引申為,紅鑽帝國是不是故意造謠,也就是其主觀動機問題。辯之者稱,紅鑽帝國並沒有造謠的主觀故意。其中一個有說服力的理由是,帖主是一個在婚紗影樓工作的23歲的姑娘,其“紅鑽帝國”的網名,是在濟南暴雨之前就已經註冊的,其發表意見主要是在該網站的“漂亮新娘”版塊,也就是說參與的是與影樓業務有關的版塊。而且即使是在暴雨事件後,“紅鑽”也沒有發過主帖,僅僅是以跟帖形式參與了有關的討論。評論者指出,一個連主帖都未開過,其所有發言都是以“跟帖”形式出現的普通網民怎麼會有“擾亂公共秩序的主觀故意”?而攻之者則認為,對於編造謊言的人,無論如何,他的動機都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警方不介入,大家就都可以編造說自己有個什麼朋友說過什麼話了。
這時候,法律專家的說法就顯得權威了。有關報道引用一位法學教授的說法: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應與傳播小道訊息區分開來,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