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推動金融的真正發展,卻直接導致三方面的量性增長:一是導致金融資產尤其是貨幣M0的急劇增長。主要是由於各級地方政府為追求本地區更大的經濟利益,竭力爭取和佔有更多的金融資源和更大的信貸規模,加之“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改革使地方政府財政支配能力的增強致使的“財政赤字金融化”;二是貨幣的超量發放。主要原因是金融分設沒有與經營機制的完善相配套,導致企業爭取資金的渠道增加,從而使貨幣超量發放,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超量貨幣支援的經濟增長”存在的原因;三是金融組織低效的數量增長。金融機構的分設或稱放權讓利式改革,由於仍然按照行政計劃設定,因為各級地方政府對金融機構的實際控制度的提高,導致金融分設機構成為地方政府爭取資金的重要渠道,從而金融機構的增加並不意味著金融發展的推進或金融創新的增加,也不意味著金融變化導致的制度、資產和工具供給是對金融需求發生作用的結果,而是各種利益集團利益分割的結果,是一種“權利博弈”的產物。這三方面的擴張或所謂的深化,都只是一種量性的增長,這種增長並沒有從根本上觸動原有機制存在和運作的體制基礎,但這種變化卻使中國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工具形成一定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