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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先說蔣、徐兩家的關係:他們是硤石鎮上兩大望族;且聯姻。蔣復璁喊徐志摩父親為“申如七叔”。志摩在北京大學讀預科時就住在蔣百里家。徐志摩是蔣復璁長兄邁倫的朋友,也是他兒時玩伴之一。1916年徐志摩在天津北洋大學讀預科,蔣復璁也在天津讀中學。同鄉,又沾親,時有往來。次年,徐志摩轉入北京大學法科讀政治,蔣復璁也考入北京大學讀德文。後,蔣在松坡圖書館工作時,徐志摩就住在館內,並襄理事務,朝夕相處。因此,劉紹唐說蔣復璁對徐志摩短短一生“瞭如指掌”,此言恐不虛。不過,“慰堂先生是謙謙君子,又篤信天主,對志摩私生活點到為止,為親者諱,為賢者諱,講出來的與寫出來的,不及事實的十分之一”。

這“陰錯陽差”大概就是那十分之一的精彩之筆。

徐志摩(1897—1931)一生為四位女性所困:張幼儀、林徽因、凌叔華和陸小曼。徐與張系奉父命而結合,以仳縭告終。與林相見恨晚,是一廂情願。陸則是乘虛而入造成了事實夫妻。《不容青史盡成灰》作者劉紹唐認為,“僅有凌叔華本最有資格做徐的妻子、徐家媳婦的”。

1924年泰戈爾訪華,徐志摩侍奉左右。凌叔華是作為燕京大學學生代表去歡迎泰戈爾的,由此同時認識了徐志摩和後來成為其丈夫的陳西瀅。據說泰戈爾曾對徐志摩說過,凌叔華比林徽因“有過之而無不及”,而據蔣復璁說,“泰戈爾為愛護志摩,曾暗中勸徽因嫁予志摩不果”。林徽因名花有主,奈何,徐志摩感到惘然。那時,北京歐美留學生及部分文教人士每月有一次聚餐會,蔣復璁也因志摩的關係參加了。後將聚餐會擴大為固定的新月社(非後來的新月社),由徐志摩主持,來客可帶夫人。上世紀20年代社交公開已蔚然成風,林徽因、凌叔華和陸小曼夫婦都入盟成為新月社的常客。而陸小曼的夫君王賡是個敬業、勤勉之士,不大熱衷於遊樂,但有歐美風度,每遇志摩請邀遊樂之事,王賡往往說:“志摩,我忙,我不去,叫小曼陪你去玩吧!”徐志摩本是人見人愛的“大眾朋友”。他雙管齊下,與陸小曼、凌叔華同時交往並通訊。徐志摩對凌叔華的才貌很欣賞,他為凌叔華的第一部小說《花之寺》作序,是一生中唯一一次為人作序。他的處女詩集《志摩的詩》出版扉頁上的題詞“獻給爸爸”,就是出自凌叔華的手筆。他們兩人的通訊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是知道並認可的。徐志摩1925年3月赴歐前,將一隻藏有記載他與林徽因、陸小曼關係的日記及文稿的“八寶箱”交給凌叔華保管,還戲言他出國若有不測,讓凌資此為他寫傳,大有託後之誠,可見“交情非泛泛” 可喻了。凌叔華也很豁達,在與徐志摩噓寒問暖的同時,也與陳西瀅音問不斷。其間,當陸小曼活躍于徐志摩的視線後,徐志摩漸為陸小曼的豔麗、熱情所融化。在那段時間內,徐志摩同時在兩個女人中周旋,總給人以吃了碗裡又惦著鍋裡的印象。喜劇,或曰悲劇也就緣此開場了。

1924年###月間,志摩由印度回國,住在上海新新旅館,同時迭接凌叔華、陸小曼兩封信,某日“晨間申如七叔往看志摩,王受慶(王賡,陸小曼丈夫)亦同時往候。志摩深知其父喜歡凌叔華,希望他與叔華聯姻,故見申如七叔到來,即說:叔華有信。在枕邊將信交與父閱。王受慶跟著同看。志摩看受慶臉色大變,於是在枕邊一看,叔華的信仍在,拿給父親看的是小曼的信,他知闖了禍了,因為小曼寫得情意綿綿,無怪王受慶臉色變了,趕快起來,將叔華的來信送與父親,將小曼的信取回。王受慶信已看完,出門走了”。(蔣復璁:《徐志摩先生軼事》,臺灣《傳記文學》第四十五卷第六期)序幕一拉開,以後的故事逼得角色們將劇情發展下去,很快便進入了高潮。數日後,陸小曼應徐志摩前信私約到上海,先住在蔣百里家中。王受慶當眾責詢小曼給志摩寫信一事。“雙方各不相讓,大吵一場,卒致離婚。”據蔣復璁說,他當時親睹這一切,曾勸王受慶接走陸小曼,“用意在調虎離山,庶志摩與王太太減少往還”。大出所料,以離婚告結。陸小曼與王受慶離婚後回北京,某日打電話給徐志摩,恰蔣復璁在徐志摩處閒話。小曼邀大家去她寓所茶敘。徐志摩約蔣復璁一道去。蔣未去。自此,徐、陸的關係急轉直上,“不久就結婚了”。誰也難否認,這封“陰錯陽差”的信把徐、陸逼到牆角,他們不得不快刀斬亂麻做出唯一的抉擇。後來,徐志摩親口對蔣復璁說:“看信這一件事是 ‘陰錯陽差’,他總認為王受慶與陸小曼離婚是因他而起,自有責任。”志摩也無愧男子漢,敢做敢當,他娶了陸小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