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了回來。
留神一看,不由恨得直咬牙,只見地上已經躺著三名志願軍戰士的屍體,無一例外全都是頭部中彈,一看就知道是狙擊手乾的好事!
“參謀長!”苗懷志跑到我跟前來報告道:“美國佬在坑道外打燈,咱們什麼也看不見,已經犧牲了三個同志了……”
“這我看得見!”我怒目一瞪就打斷了苗懷志的話:“我想知道的是,你們是怎麼讓美國佬給打上燈的?這麼大的燈也能讓他們打在坑道口上?你們是怎麼防守的?”
之前我一直沒有發現自己脾氣暴燥,也正因為我沒脾氣,所以在現代時就被同事落了個“綿羊”這樣不雅的外號。直到現在我才知道。原來自己是個披著羊皮的狼……
“參謀長!”苗懷志頹唐地摘下了帽子,深深嘆了一口氣:“那些鬼子精得很,他們不是在咱們面前打燈,他們是把探照燈從上面吊下來的,咱打不著啊!等看見的時候,那子彈都過來了……”
“哦!”聽著苗懷志的話,不由倒抽了一口涼氣。
這美國佬的辦法還真是絕了!把探照燈從我們頭頂上吊下來,當我們看到探照燈的時候,也就是意味著探照燈的光線就照在我們身上了……這時潛伏在外頭的敵人狙擊手也就看清了目標,接著就可以扣動扳機一擊斃命!
他的目標是我!我很快就意識到了這一點。
因為我知道,美軍如果是用這種方法讓我們處於明處的話,根本就不需要動用狙擊手。他們完全可以用普通的美國大兵,他們就算槍法不好,也可以用機槍、用火焰噴射器,甚至可以用火箭筒……我想,這情況就連遊騎兵都不值得為此冒險,而他們卻動用了狙擊手。
一名出色的狙擊手,對一支部隊來說是一筆不少的財富。甚至可以說,一名可以稱之為高手的狙擊手,在部隊裡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美軍很懂得利用資源,所以在這時用上狙擊手很不合常理。
於是事實就很清楚了,這是美軍那名狙擊手在向我叫陣,他是希望用這種方法把我逼出來與他對決!
但現在這情況我怎麼跟他比呢?在探照燈的強光下,我只要一探出身去就像是一個靶子一樣擺在他的面前,而我卻什麼也看不見。這擺明就是一個不公平對決!
不過戰場從來就沒有公平不公平之說,只有你死我活、優生劣汰!
這時我突然發現,原來根本就不需要我犯什麼錯誤。這個傢伙同樣也可以用他自己的方法把我逼上絕路……
一定會有解決的辦法的!
我自己告訴自己,這傢伙一路對我窮追猛打,甚至不惜以身犯險,只怕不僅僅是因為我是他的對手!他現在的舉動,幾乎已經可以說是瘋狂了。我想,這其中很大一部份原因,是他在想報仇。
對!他是想報仇,他恨我入骨!
他之所以恨我,是因為之前在戰場上,我為了逃命而誤導他殺死了自己戰友。
如果他殺死的這個人是韓國的偽軍,也許那算不了什麼,這事就權當死者是被敵人打死的,但偏偏死的又是一個美軍士兵。美國人重視生命,所以即使他的上級不想追究,但死者的家人,卻會千方百計的把他告上軍事法庭。
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幾乎就可以說,這名狙擊手從這個戰場走下去後,他的軍人生涯也就此完結了。
我可以理解他的這種痛苦。一名狙擊手,一個被專門培訓出來在戰場上以人為目標的獵手,從此以後將再也不能走上戰場。再也不能握上他心愛的狙擊槍。這無異於一個賭徒被砍了雙手,色狼被剁了男根……
唔,這比喻似乎太暴力了些,不過管他呢……恰當就好!
所以他才恨我,所以他才會這樣千方百計的想把我逼出來。
他的手段不可謂不高明,但他錯就錯在他的恨!心中一有恨就會失去理智,一失去理智就會衝動,衝動就會犯錯……所以這時候,正是我解決他的大好時機。
事實上,我也不得不想辦法解決他,如果任他們這樣的封鎖住我們的坑道口的話,那麼今晚我們根本就無法完成反攻表面陣地的戰略目標。
但是用什麼方法對付他呢?我陷入了苦思……
猛然間我就感到一陣奇怪,這傢伙為什麼就針對這幾個坑道口!
“其它坑道的情況怎麼樣?”想到這裡我不由問了一聲。
“其實坑道暫時還沒有動靜!”苗懷志回答道:“美軍只對我們這幾個坑道動手!”
“嗯!”我點了點頭,緊皺著的眉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