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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很酷”。

她想:也許這個人並非像他所說的那樣“花心”吧。

聊了不到幾分種,仇玲就感到對方真是“情場高手”。

仇玲說,像她這樣自視甚高的女人並非輕易就被俘虜的,但這個“花心男人”就有這種本領,讓她“一見”就難以舍下。他一會兒英文,一會兒中文,字打得非常的快,而且特別幽默風趣。

最讓人不可思議的是,每一字都可以讓他拉扯到與“性”相關的聯想上去。

仇玲真是服了他。骨子裡來講,她希望遇到的男人不是那種純潔處男式的“愣頭青”,但那也不能過於經驗老道,讓人想起與別的女人在一起也不舒服,她覺得“花心男人”就屬於她希望的那種“中間狀態”的“理想男人”。

交談了沒幾回合,雙方都覺得有勁,留下了真實的電話、地址,併火燒火燎得到了“非見面不可的地步”。

於是,一個週末,仇玲買了張機票,飛到“花心男人”所在的瀋陽市。

有一個光頭站在出站口朝她笑,直覺告訴仇玲:這個“酷”男人就是這次投奔的物件。

果然就是他。

仇玲問:“為什麼對我笑,你怎麼知道要接的人就是我?”

“花心男人”說:“這點本事都沒有,你還會從廣州飛到這裡來嗎?”

一見如故。

兩人直接打了個計程車,來到他的單身住宅。

沒有更多的話語,“花心男人”直奔主題,簡直是有些粗暴地“強姦她”,但是她喜歡。

而最令仇玲難過的是,她覺得自己竟真的愛上了這個“花心”的“雜種”!

然而,“花心男人”坦率地告訴她,當天晚上十二點,他要乘機去新加坡。如果有機會,他還會回來找她的。

氣得仇玲當場真想給他一個耳光。但她忍住了。

畢竟她也不是小家子氣的人。她從床上坐起來,說,“好吧,我們同時走吧。送了你後,我再回廣州。”

這番大義之話,說得“花心男人”都很感動:“真不應該挑動你來。”

仇玲慘然一笑,說,“來了也好嘛。知道了什麼樣的男人才是真正的‘花心男人’!”

從瀋陽回來後,仇玲再也不敢輕易上網了。

她可以放任自己,但怕的是不小心動了“真情”,那樣就太傷身體了,也太讓自己瞧不起自己了。

仇玲的同事中,不少人有性伴侶。有時在帶隊時,團裡的男性會一再“放鉤”。不少女導遊就頻頻地與一個又一個男團員周旋,得到了物質和精神上的“雙豐收”。

但仇玲覺得將“工作與性”攪在一起沒意思,而且男團員花言巧語的背後,讓人有一種“賣的感覺”,“那樣的話,與妓女又有什麼差別呢?”

仇玲也曾到外邊去找過“一夜情”,一是為了刺激,二是為了體驗——“生命就是在體驗中豐富”,這是她的人生哲學。

沒想到,那傢伙竟是個地地道道的“劫匪”,他不但劫了她的“色”,而且劫了她的“財”,氣得她找了一夥人將那個傢伙“修理得半死。”

從此,仇玲再也不敢去招惹那些“來歷不明的人”,一怕陷入“麻煩”,二怕染上什麼病,而自己的朋友則比較可信,這是她參加“性派對”遊戲的直接導因。

仇玲毫不掩飾地說:“在很孤獨和空虛的時候,我常常放任自己的身體,但過後我得到的是更多的空虛,還有對人性的懷疑——我不知道還能不能對誰動真情。”

“城市獵人”

有“城市獵人”之美名的項兵是屬於那種一直想發財而機會不濟的人。

項兵覺得自己總是比社會“慢半拍”。當年為了早日走上社會,他不聽從老師的勸告,而輕鬆地上了一箇中專。

可工作沒過幾年,昔日的中學同學一個個大學畢業了,分到了大城市,他不甘心在小城市守著一份不死不活的工作,就再次發憤,竟然又考上了大學。

讀完本科,學校推薦他讀研究生,他婉言謝絕,急急地到一個大一點的城市找了一份好一點的工作。

可是沒過多久,風氣又轉了,本科生也不行了,研究生才吃香。加之單位效益越來越差,他眼看不妙,就再拼一回吧,好歹又考上了研究生。

畢業後,他在武漢一省直機關單位工作,就像劉震雲寫的《單位》裡的那個小林一樣,看起來好像也還不錯,可是他看到昔日的同學們一個個“下海”,到廣州、深圳等地“撈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