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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刻用一種比較嚴肅的表情說道:

“這促上千萬的大買賣,可不是在一般地區買公寓哪!請先評估、考慮清楚後再出價,出價後,請再付5%斡旋金。”

頓了一下,看對方並沒什麼特別所應時,我又接著說:

“我剛剛已經先說過,報價不含傢俱、水晶燈以及所有活動物品。如果你喜歡這些東西,我們可以另外議價。整體而言,以這棟別墅的條件來說,別說是含傢俱1000萬,就算不含傢俱都不見得買得到,光會出價而沒買到,實在不算會出價。”

“那麼!請說說看,什麼價可以買?我參考看看。”

這種回應方式顯示,買方的“試探價策略”已被我瓦解了,也已被迫同意就另外的基礎重新議價了,機不可失,我隨即介面:

“如果你能現在談並且現在決定,而且決定後立刻付總價5%的斡旋金時,我們再繼續議價!”

“可以!我決定算數。”

“好!既然這樣,我少算25萬,不含傢俱,總價1100萬。”

“房子1000萬,傢俱算25萬,總共1025萬。”

“25萬,25萬怎麼可能買到這些傢俱呢?別的不說,光這盞水晶燈就要萬了!這樣啦!傢俱50萬,連房子總共1075萬,我幫你和屋主談談看。”

??

由於房價總金額太高,而且至少1000萬已是雙方的共識,所以我有意避開房價,轉而談傢俱費,試圖在這些小專案上拉價,也許較有勝算。尤其為了希望速戰速決,這是個最好的機會,在不景氣的大環境下,時機的掌握是很重要的,否則,一旦縱虎歸山,再“擒虎”就難矣!

買方無法反駁我的理論,只好面帶無奈地說:

“舊東西到底還是舊東西,折舊後就不值錢了嘛!”

“那麼,我們不談傢俱,只談房價就好,反正屋主也沒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