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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對於所謂“鬼戲”,要作具體分析。那些宣傳迷信的鬼戲,當然應當反對。但是,像《李慧娘》中寫李慧娘死後化成鬼,仍要矢志報仇,這鬼實際上是人的化身,是李慧孃的光彩照人的形象的昇華和繼續。江青打“鬼”,實際上是藉此打人!

江青當時畢竟尚是“小人物”,人微言輕,中宣部、文化部可以置之不理。可是,康生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他的話有份量,中宣部、文化部不能不執行。

於是,一九六三年三月十六日,以中共文化部黨組的名義,寫了《關於停演“鬼戲”的請示報告》,上報“中共中央宣傳部並報中共中央”。請示報告指出:

“近幾年來,‘鬼戲’演出漸漸增加,有些在解放後經過改革去掉了鬼魂形象的劇目(如《遊西湖》等),又恢復了原來的面貌;甚至有嚴重思想毒素和舞臺形象恐怖的‘鬼戲’,如《黃氏女遊陰》等;也重新搬上舞臺。更為嚴重的是新編的劇本(如《李慧娘》)亦大肆渲染鬼魂,而評論界又大加讚美,並且提出‘有鬼無害論’,來為演出‘鬼戲’辯護。對於戲曲工作者中這種嚴重狀況我們沒有及時地加以注意……”①

①國防大學黨史教研室編,《中共黨史教學參考資料》第二十四冊。

江青看了這份報告,說道:“點了‘有鬼無害論’,為什麼不點出文章作者‘繁星’?不點‘繁星’的真名實姓廖沫沙?”

江青覺得不解氣,認為文化部黨組的報告不過是“官樣文章”,她要“衝破封鎖”。她在柯慶施的支援下,終於“爭取到批評的權利”,組織俞銘璜寫出“第一篇真正有份量”的批評文章。

俞銘璜的文章在《文匯報》發表後,北京的《文藝報》於五月號予以轉載。在此之前,《文匯報》四月號發表了趙尋的《演“鬼戲”沒有害處嗎?》一文。此後,在八月,《光明日報》開展了《關於上演鬼戲有害還是無害的討論》。

唐振常在一九六二年,曾以筆名“唐致”在《解放日報》發表《談鬼戲》一文,此時也遭到“麻煩”。

給《紅燈記》打上“江記”戳號

一九六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正在上海組織“第一篇真正有份量”的批判文章的“女客人”,待大幕拉開之後,忽地翩然光臨上海紅都劇場。

她只是來看戲的,不想驚動劇團。那是上海愛華滬劇團在演出滬劇《紅燈記》。她藉口身體不好,沒有接見演員,但在中場休息時說了一句:“這個戲很不錯。”

江青很早就注意這個戲。那是一九五八年,哈爾濱京劇院新編了一出現代題材京劇《革命自有後來人》。江青看了滬劇《紅燈記》,覺得比《革命自有後來人》好。

這時的江青,要一手抓“批判”,一手抓“創作”,用她的話來說,叫做“大破大立”。她要“立”的第一個戲,便是《紅燈記》。

不過,江青最初還不能最直接給劇團下達任務,不能不借助於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兼文化部副部長林默涵。

林默涵曾如此回憶:

在上海休養的江青看了上海愛華滬劇團演出的《紅燈記》,她向我推薦這個本子,建議改編成京劇。我看了覺得不錯,便交給了阿甲。阿甲同志是精通京劇藝術的,他不僅寫過劇本,擅長導演,而且自己的表演也很精彩。在他和翁偶虹同志的合作下,劇本很快改編成了,即由阿甲執導排演。全戲排完後,請總理看,總理加以肯定。後來,江青也看了。在《紅燈記》的修改過程中,江青橫加干預,給阿甲等同志造成了很大困難。一天晚上,江青忽然跑到總理那裡發脾氣,說京劇院不尊重她,不聽她的意見,糾纏到快天亮。總理無奈,只好對她說:“你先回去休息,我叫林默涵抓,如果他抓不好,我親自抓!”第二天,總理的秘書許明同志(在文革期間,她被“四人幫”迫害死了)打電話告訴我這些情況,她說:“總理說要你抓,你若抓不好,他親自抓。”我說:“這樣的事情怎麼好麻煩總理呢?我一定努力抓,請總理放心!”

為了提高《紅燈記》的演出水平,我建議《紅燈記》劇組的同志到上海學習、觀摩愛華滬劇團的演出(引者注:這是在一九六四年八月),由我帶領。還有哈爾濱《革命自有後來人》劇組的同志也一塊去。愛華滬劇團為我們演出了兩次。為了答謝上海愛華滬劇團的同志,我們邀請了滬劇團的導演和幾位主要演員來京觀看京劇《紅燈記》的演出(引者注;這是在一九六四年十一月)。那天在人民大會堂小禮堂給毛主席及其他領導同志演出,主席同愛華滬劇團的同志們親切握手,他們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