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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首先是心態。用老媽的話說,我哪像個做孃的樣子。不僅決無中國傳統母親的經典造型:犧牲自我、吃苦耐勞、勤勞節儉、克勤克儉、任勞任怨,而且還跟兒子搶零食吃、爭電視看、賭氣、吵架、打架,不高興的時候逼他就範,高興了就戲弄他來取樂。結果兒子才2歲,就學會了一個駭世驚俗的詞:調戲。造句是“為什麼大人總喜歡調戲小孩?做小孩真沒意思。”

不熟悉的人看到我常說,哎呀,你這麼瘦,是帶孩子累的吧。我就笑,說,不是的,帶孩子好玩著呢,就跟養了只小貓小狗似的,一點也不累。確實,成了母親之後,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帶孩子時都擺脫不了“好玩”的遊戲心態。孩子是我的寵物。

最常玩的花招或遊戲是:我開罪他以後,又故意要他親我,他理所當然會拒絕;或者我問他更喜歡我還是爸爸,他當然也毫不猶豫地選擇爸爸;或者我故意若惱他,等他氣急敗壞地說:“媽媽走開!”時,我便慢悠悠掏出某一超級具有殺傷力的零食,慢悠悠道:“那……這個就不給你吃了”,或者“我到動物園玩去了。”

他自然後悔得腸子也青,臉也青,只有眼睛發紅。我觀察那小人兒內心的鬥爭和掙扎:既想堅持原則不理我,又經不起誘惑。在堅定和背叛之間遊移,那樣子很好玩。有時候,這個小倔頭會忍痛不理睬我,有時候,他實在抵擋不住吸引,最後會妥協、會主動示好、改口央求我,同時默默的接受我的奚落:“咦,你不是要我走開嗎?怎麼又不硬氣了?”我大獲全勝地嘲笑他,再洋洋得意地“施捨”,有種征服的*。

結果是,我最後丟擲的誘惑越大,他的“痛苦”(或是慾望不得滿足的痛苦,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