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心徹底整治行業目前存在的不規範行為,進一步推進誠信體系建設,提高行業的准入門檻,把經紀人制度列入行業行規之中。設立從業人員的入行資質,完善黑名單制度和誠信檔案建設,建立使用者滿意評測體系,做到有法可查、有法可究,讓房地產三級市場能健康有序的交易流通。
5。建立全面有效的中國住房保障體系。住房保障體系的主導者是政府,只有政府把這一體系的各項法律條文列入法規、並在合乎科學,合乎中國國情的基礎上,才能起到監管、監督、引導的作用。管理層要在國家財政與地方財政大力增加供給,有計劃、多渠道地挖掘能量,確保保障性住房的逐步、全面落實,實實在在地為廣大中低收入者多做實事。
七、 保障性住房與樓市健康發展(1)
住房保障體系的主導者是政府,只有政府能夠把這一體系的各項條文列入法規,並在合乎科學、合乎中國的國情的基礎上,進行監管、監督和引導。從全世界範圍來看,政府保障體系已被許多國家明確地列入法律條文中。
要落實保障性住房政策,除了有明確的主管部門的職能外,各類保障房的建設資金的落實是至關重要,也是未來住房保障政策落實的最主要的瓶頸。管理層要在國家財政與地方財政方面大力增加供給,有計劃、多渠道地挖掘能量,確保保障性住房的逐步、全面地落實。實實在在地為廣大中低收入者多做實事。
改革開放後,中國的經濟得到飛速發展。我國順利解決了衣食問題,也就是解決了溫飽問題。目前,“住”的問題成為了焦點。有些中下層的老百姓,由於多種原因,住房問題不可能靠商品化途徑解決,就需要政府發揮自己的公共職能,發揮支付轉移功能,發展廉租房、廉價房。同時,政府也需要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設。民生地產實際上也為整個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作了保障。對於開發商來說,民生地產也是有利的。因為只有房地產健康發展了,才能為開發商提供一個好的營生環境,房地產企業才能更好地成長。
1。 政府住房保障覆蓋“夾心層”弊大於利
政府部門應該重點關注低收入人群,紮紮實實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特別是在廉租房與經濟適用房建設的比例上要多花功夫,實實在在地為廣大低收入人群多做實事。國家財政政策應重視民生地產的問題,財政支出向低收入人群傾斜。而社會的中產階層應該有能力透過市場來解決住房問題。政府為中產階層透過住房保障來解決住房問題,表面上好看,而實際上是弊大於利。
建設部部長汪光燾指出,2008年,在房價較高、漲幅較快的大中城市,應努力幫助中等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問題。這意味著國家的住房保障已經覆蓋到了夾心層。雖然這樣的措施出臺會幫助一部分確實需要政府扶持的中產階層解決住房問題,但是對於整個社會經濟發展來看,實行此次政策弊大於利。
中產階層之所以稱之為中產階層,是無論在經濟收入上、社會貢獻上、還是個人素質上都是社會的最堅實、最基礎的群體。他們是社會財富的主要創造者,也是社會進步和國家發展最大動力。隨著中國城鎮化的加速,中產階層在城市各階層的比重會越來越大。中國會逐漸進入一個“紡錘形”社會。因此,國家消耗財政為中產階層解決住房問題是值得商榷的。
如果政府真解決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政府住房保障開始覆蓋中產階層。從表面上看,這是一個利國利民的措施。但是如果大部分中產階級都指望政府的住房保障,而不透過自己的努力取得更多的經濟收入、取得更大的成功來購買商品房,對於房地產市場和社會進步是個巨大的傷害。一方面,商品房市場如果失去了中產階層來購買,基本上就是一條腿走路;另一方面,中產階層沒有了相對更大的激勵機制和壓力,產生惰性,將極大抑制社會財富和社會的前進。當然不能否認,部分中產階層還是需要政府扶持的。
其實,如此大包大攬地為中產階層解決住房問題,還不如在社會上建立完善激勵機制和提供多渠道的成功通道、鼓勵多方式、多層面、多渠道地為社會創造財富的同時,為自己取得相應的物質收入。政府同時要建立多種理財渠道和提供更多的理財產品,讓中產階層透過理財能取得更多的經濟收入。在企業和公司裡,也要建立完善的激勵機制和良好的升遷制度,提高工資收入和加強保障體系的建立。只要這樣,才能保持了整個社會的活力保持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2。 小產權房或流轉是劃時代革命
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