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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高興得唱出唱裡,這讓外婆的心裡多少有些安慰。外婆知道,女人只要結婚後生了孩子,就會死心塌地愛自己的丈夫。祝俊這孩子是有毛病,但是他喜歡母親,這就夠了。外婆有足夠的理由相信,母親以後會生活得幸福。

按照當地的風俗,婚期為三天。事前用請帖請媒人、親友前往賀喜,張燈結綵,貼婚聯,奏鼓樂。這些程式外婆就免了,只是在大門口掛了一盞燈籠,貼上了婚聯。婚聯是請文化人寫的,上聯是:“六禮周全迎鳳侶”,下聯是:“喜燒花燭映重門。”橫批是:“美滿姻緣。”外婆識字不多,也弄不明白對聯的具體含義,但看到那火紅的顏色和油亮的墨跡,她還是打心眼裡高興,把臉上的溝壑都展開了,亮堂堂的。迎娶的時辰是外婆掐算好的,絕對吉時;家境好些的人會在這個時候起轎,內坐壓轎童。轎前有人夾毛氈,燃爆竹,轎後有兩燈籠、兩火把、兩支三眼銃以及鳴道鑼、彩旗、嗩吶等,至女家,眾人出迎。外婆沒有錢僱轎,於是就讓祝俊牽了一頭小毛驢去平子家迎娶母親。母親在那天被套上了外婆給她做的嫁衣,頭是收拾過的,臉上擦了粉,眼圈的地方特意多抹了一些,不留意看不見黑青。母親頭上遮著紅蓋頭,盤座在平子的土炕上,由祝俊抱著擱在驢背上。按說新郎在這一天是不該來的,新娘子由親戚迎娶。外婆家沒有親戚,就只好讓他自己去了。人說大姑娘上轎心發慌,母親在上轎的時候卻很平靜,並沒有覺得跟平時有什麼兩樣。也許是周邊的人太熟悉,也許是要回到自己的家,沒有一般新娘的那種生疏感,總之母親覺得這場婚事好像與自己無關,她雖參與了整個活動,卻是一個旁觀者,外婆他們才是婚禮的主角。

上午還是明媚的陽光,暖烘烘的,人們都走到外面看熱鬧,順便舒展舒展筋骨。下午老天突然開始變臉,拉得陰沉沉,並不時飄起了雪花。一些性急的人已經在準備年貨了,忙忙碌碌,有一些年的氣息了。村子在這一天結婚的還有兩戶人家,辦得比母親都氣派,鼓樂花轎,親朋好友。人們都圍到那邊看熱鬧去了,因為母親他們都見過,不稀罕。母親被擱到驢背上的時候突然響起了鞭炮聲,她猝不及防,差點從毛驢上跌下來。祝俊在一旁緊緊地扶住了她,透過頭巾的邊緣,母親發現祝俊今天收拾得很整齊,長長的袍子雖不合身,但樣子很挺拔,人也有些風度。一襲大紅的帳子掛在袍子上面,人模狗樣的,這讓她突然忍俊不禁,想掀了蓋頭。按照風俗,新娘在到達男方家門之前,一路上不論遇上什麼情況,不得自行揭去蓋頭。只有到了洞房,待婚禮儀式結束後,才能由新郎動手揭去,俗稱“揭蓋頭”。毛驢馱著母親慢慢地走著,可是還是很快就到了,比村裡其他兩家媳婦都到得早,這一點外婆很在意。因為早到的媳婦勤快,母親是她的女兒,也是她的媳婦,外婆因此在母親的身上更是寄予了很多的期望。小毛驢走到門口的時候外婆點燃了炮竹,毛驢受驚了,頭仰得很高,翹著屁股使勁往回退,差點把母親撂下來。祝俊罵道狗日的,這麼點響動你就怕得要死,也太膽小了。說完後用巴掌狠狠地拍了一下驢屁股,然後抱著母親走到院子。院子裡鋪著紅布,紅布前放著桌子,這裡便是拜堂的地方。拜堂是婚禮中最隆重的禮儀,通常為三拜,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是夫妻對拜,然後新郎新娘二人同入洞房,飲交杯酒,婚禮的整個程式便完成了。

《血色高原》第四章(6)

母親由於幾天來不吃不喝,身子很虛弱,因此在祝俊把她放在地上的時候就一下子癱在那裡。祝俊急忙想攙她起來,母親的身體像麵條一樣軟,似乎緊緊地粘在了地上。外婆準備上前扶起母親,平子說就讓他們這樣跪著吧。

一拜天地 !平子叫了第一聲,祝俊站起來作了個揖,然後對著設有香臺的桌子磕了下去。母親感覺自己的頭很沉,沉得脖子都挺不住,像一個葫蘆耷拉在肩膀上,左右搖晃。

二拜高堂!平子叫了第二聲,外婆便坐在了桌子的後面,祝俊站起來又作了個揖,跪下來磕頭。母親掙扎著也趴在地上,對著外婆連磕了三下,頭碰在地上,發出咚咚的悶響。外婆驚叫了一聲,從椅子上跳了起來,扶母親坐起,然後拿起襖襟擦她臉上的汗跡。母親像抽了筋的大蝦,軟成一灘水了。祝俊慌了手腳,一時不知所措。還是平子比較穩健,他大聲喊了第三聲: 夫妻對拜,進入洞房!祝俊朝母親磕了個頭,然後把她攬在懷裡,母親閉著眼睛,孱弱得像個嬰孩。眼前的景象熱鬧繁華,像一場夢,虛無縹緲。母親真希望它不是真的。祝俊殷勤地把母親託了起來,她知道這個人就是自己的丈夫了,今生今世,自己將跟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