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庸》中所指出的那樣。《中庸》在論述七情時特別強調了中和之道。
要做到中庸是很難的。這就是為什麼會產生東方人常講的所謂西方極端理論的原因。一個人很容易被民族主義、法西斯主義、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所奴役。這些主義都是過度工業化所產生的後果,從而忘記國家為個人存在,而不是相反。在共產主義國家,個人被認為是某個階級或國家機器的一員。如果考慮到儒教關於人類生活真諦的論述,這樣的國家就會失去吸引力。個人強調自己生存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就會反對所有這樣的制度。因為在所有政治權利中,追求幸福的權利是最重要的。一個法西斯的中國會感到很難使中國的紳士們相信國家的力量要比個人的幸福更重要。仔細觀察過建立在江西的共產主義政權的人們指出了共產主義為什麼會在中國失敗的最重要的原因:儘管它在許多方面遠比封建主義優越,那裡的生活卻是太制度化、太不近人情了。
然而,中國人追求情理的精神以及由此產生的對邏輯感到的極端痛苦,導致了一種不良後果:中國作為一個民族很難對一種制度樹立起任何信心。因為一種制度,一個機器,總是非人道的,而中國人則痛恨任何非人道的東西。對法律和政府的機械觀念的痛恨非常強烈,使得一個法制政府在中國簡直無法生存。一個生氣勃勃、嚴格依法辦事,真正不詢私情的政府從來沒有成功過。人們不喜歡它。法制的觀點是公元前3世紀的思想家提出並發展起來的,商鞅付諸實施。這位效率極高的管理者幫助秦朝擴大了勢力,最終卻又為自己的效率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法制在商鞅的國家——秦國——實現了。那是一個地處甘肅、被懷疑由野蠻部落組成的國家。法制使那個國家發展了效率極高的戰爭機器,從而征服了全中國。這個國家在其後的20年中,試圖在全國實行這種制度,但是它失敗了,滅亡了。建築長城過於偉大,然而也過於不人道,以致秦始皇付出了失去帝國的代價。
另一方面,中國的人文主義者宣傳個人政權,中國人民也一直在個人政權統治之下。於是制度,亦即“經術”的不足,就可以由其他手段,或曰“權術”來彌補。中國人不接受法制,總是喜歡“仁”政。因為它更符合個人利益,更靈活,更人道。這是一個很大膽的設想,認為中國有足夠的仁人君子去統治這個國家!民主觀念是同樣大膽的設想,認為可以透過用機器統計一下並不怎麼會思考的普通人雜亂的意見就可以發現真理。這兩種制度沒有一種是完善的,這是人所公認的。然而,個人制度似乎總是更符合中國人文主義者的脾氣,符合中國人的個人主義,與中國人對自由的熱愛相一致。
缺乏制度這個特點,在我們的社會組織中隨處可見。它存在於行政機構中,存在於大學、俱樂部、鐵路、輪船公司以及一切除外國人控制的郵局和海關以外的所有組織中。這些組織中的失敗總是可以歸咎於一些個人因素的滲入,如裙帶關係、情面、偏袒等等。只有硬心腸而“鐵面無私”的人才能堅持其不可改變的制度。然而如此“鐵面”的人在中國卻不大討人喜歡。因為他們都是不良的儒生。於是就導致了中國人的缺乏紀律,這也是中國人最致命的弱點。
可見,中國人之所以犯錯誤是由於他們太講人道。所謂講情理,就是充分考慮到人性。在英語中,如果你對人說“做事要講情理”,那就是在呼籲人性。《賣花女》中賣花女的父親杜利特爾(Doolittle)想跟希金斯(Higgins)教授要5鎊錢,他想,“這合情合理嗎……?女兒是我的,你要了去,我要多少錢合適呢?”杜利特爾進一步體現了中國的人文主義精神。他要了5鎊錢,而拒絕了希金斯教授給他的10鎊,因為錢太多了會使他不高興的。一個真正的人文主義者要錢只是為了使自己高興,買點酒喝,換言之,杜利特爾是一個儒家,知道怎樣才能高興,只要高興就可以。由於總是這樣訴諸情理,中國人就發展了一種妥協的本領,這也是中庸之道極自然的結果。當一個英國人不知是否應該送自己的兒子去劍橋還是牛津上學時,他可能乾脆決定送兒子去伯明翰。於是,兒子從倫敦出發,到達布萊奇利(Bletchley)之後,既不向東去劍橋,也不向西去牛津,而徑直向北去伯明翰。他正是在奉行中庸之道。去伯明翰的路確有很多長處。他既沒有得罪劍橋,也沒有得罪牛津。如果你能理解這個中庸之道的例項,你就能理解整個中國政治在過去30年來所玩的遊戲,也就可以閉著眼睛描繪出中國人的任何新政策實行情況的回景。你也就不會害怕這些新政策最初的煙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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