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的是獎勵士兵作戰,重點獎勵那些中低層軍官,激發中低層軍官的榮譽意識,銀戟勳章、銅錘勳章,屬於經常發放;而對於金劍勳章,發放則是慎之又慎,除非是有著狄青那樣的大功勞。
總體上,金劍勳章象徵意義,大於頒發意義,主要是為了吊那些將軍們的胃口;而銀戟勳章,銅錘勳章,則是以實際發放為主,用在激勵那些底層士兵。
而這個奏章上,則是藉助了宋朝軍制的特點,扭曲了勳章的作用,將頒發的重點側重於文人身上。
吸取晚唐、五代軍閥割據的教訓,宋朝以文臣御武為主。在很多時刻,文官是擔任正職,而武將則是擔任副職。即便是武將掌控一方兵馬,也是受到文人節制。一旦立下戰功,文人居首功,而武將則是次功;一旦戰敗,武將則是替罪羊,而文人則是次之。
若是按照奏章上勳章的頒發標準,可能會出現一個文官,從未上過戰場,也沒有訓練過士兵,只是在營帳內花天酒地,貪墨軍餉,卻是領到了勳章;而武將則是戰場上拼殺不斷,九死一生,卻沒有領導勳章。
若是按照奏章上,實行下去,勳章制度將會變質,變腐。
“高呀!高明!“趙樸嘴上說著,心中卻是暗道;文人果然是精明,把政策都能扭曲成這樣,有本事呀!
“不知,卿家貴姓!“趙樸問道,神情中閃著激動的笑容。
這個御史激動道:“這都是臣下的職責!“
“世人若都是卿家這樣忠臣愛國,天下何愁不平,金賊何愁不滅?”趙樸讚賞道,“卿家奏章上說得有道理,是該如此,不過卻是少了稽核制度!”
稽核制度?
滿朝的大臣,立時間你看靠我,我看看你,不知皇帝陛下又要搞什麼玄機。
“勳章制度,沒有那麼廉價,不是誰人想要得到,就可以得到,必有嚴格的稽核制度。若有貪墨軍餉者,不得領取勳章;若有劫掠婦女者,不得領取勳章;若有率先逃跑者,不得領取勳章…………”
趙樸開口,連續說了十八個不得。
“領取勳章之後,若有違反者,考察屬實,收回勳章!勳章申請,頒發必須由樞密院稽核,皇帝認可,兵部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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