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換到一家研究機構,我在那兒尋找並發現了一個我可以從事我喜歡的法學史研究的避風港。在那兒,我不需要任何人,也不打攪任何人。
結果我不但沒有逃避掉,反而與過去更接近了。作為法學史家,我所接觸的過去,其生動性並不遜色於現實生活。局外人可能會認為,人們對過去只能觀察,而對現實才能參與,但事實並非如此。從事歷史研究意味著在過去與現實之間架起橋樑,在歷史與現實兩方面進行觀察,活躍於二者之間。我所研究的領域之一是第三帝國法,在這裡,過去與現實如何在現實生活中難解難分,特別顯而易見。在這裡,人們逃避的不是過去,而正是現實和將來,人們沒有把注意力堅定地集中在現實和將來上。人們對歷史遺產茫然無知,不知我們深深地打上了歷史的烙印,我們生活在歷史中。
我沉浸在歷史中時能夠得到一種滿足感。雖然它對現實並沒有什麼意義,我還是不想隱瞞它。我第一次產生這種滿足感是在我研究啟蒙教育法和啟蒙教育法律草案的時候。之所以要制定這些法律是因為人們相信,從此以後世界有了好秩序,從此世界會變得更好。看到從這種信念中制定出維護良好秩序的條文,看到這些條文又變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