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看出頭幾行和第二頁中間幾句,還有最後一兩行。這些象印的一樣清楚,”他說,“其餘的都寫得不清楚。有三個地方我一點也認不出來。”
“你怎麼解釋這一點?”福爾摩斯說。
“你怎麼解釋呢?”
“是在火車上寫的。清楚的部分說明火車停在站上,不清楚的部分說明火車在行駛,最不清楚的部分說明火車正經過道岔。有經驗的專家能立刻斷定這是在一條郊區鐵路線上寫出來的,因為只有在大城市附近才能接二連三碰到道岔。假如他花了全旅程的時間來寫這份遺囑,那必定是一趟快車,在諾伍德和倫敦橋之間只停過一次。”
雷斯垂德笑了起來。
“在分析問題上你比我強,福爾摩斯先生,”他說,“你說的這一點跟案子有什麼關係呢?”
“它足以證實年輕人所談的這份遺囑是約納斯·奧德克昨天在旅途中擬好的。一個人竟會以這樣隨便的方式來寫一份這麼重要的檔案,豈非怪事?這說明他實際上並不重視這份遺囑。只有根本不打算讓自己立的遺囑生效的人才會這樣做。”
“這等於他同時給自己出了一張死刑判決書,”雷斯垂德說。
“哦,你這樣想嗎?”
“你不這樣想嗎?”
“很可能,不過這件案子對我來說還不清楚。”
“不清楚?如果這樣一件案子都不算是清楚的話,還有什麼能算是清楚的呢?有個年輕人忽然知道只要某個老人一死,他就可以繼承一筆財產。他怎麼辦?他不告訴任何人,安排了某種藉口在當天昨上去拜訪他的委託人。一直等到全屋僅存的第三者睡了,在單獨的一間臥室裡他殺了委託人,把屍體放在木料堆裡焚燒,然後離開那裡去附近的旅館。臥室裡和手杖上的血跡都很少。可能他想象連這一點點血跡也不會留下,並且希望只要屍體毀了,就可以掩蓋委託人如何斃命的一切痕跡,因為那些痕跡遲早要把他暴露出來。這不是很明顯嗎?”
“我的好雷斯垂德,你所說的使我感到有點過於明顯,”福爾摩斯說,“你沒有把想象力加到你許多長處中去,但是,如果你能試試把自己擺在這個年輕人的地位上來看,你會挑選立遺囑的那個晚上去行兇嗎?你不覺得把立遺囑和行兇這兩件事連線得這麼緊是很危險的嗎?還有,你會選擇別人知道你在那裡、正是這家的傭人開門讓你進屋的這樣一個時機嗎?
還有最後一點,你會那麼煞費苦心地藏屍體,而又留下手杖作為暴露你是兇犯的證據嗎?雷斯垂德,你必須承認這些都是不可能的。“
“至於那根手杖,福爾摩斯先生,你我都知道:一個罪犯總是慌慌張張的,往往幹出頭腦冷靜的人能避免的一些事情來。他很可能是不敢回那間屋裡去。你給我一個別的能符合事實的推測吧。”
“我能夠很容易地給你舉出好幾個推測,”福爾摩斯說,“譬如,有這樣一個可能的、甚至是很可能的推測,我把它當禮物贈送給你。老人正在給年輕人看那些貴重的證券,因為窗簾只放下了一半,一個過路的流浪漢在窗外看見了他們。年輕律師走了,流浪漢就進屋來,看到那根手杖,便抓起手杖把奧德克打死,燒了屍體以後就跑了。”
“為什麼流浪漢要燒掉屍體?”
“就這點來說,為什麼麥克法蘭是要這樣做呢?”
“為了掩蓋一些證據。”
“可能流浪漢想不叫人知道出了謀殺案。”
“那為什麼流浪漢不拿東西呢?”
“因為那些字據都是不能轉讓的。”
“好吧,福爾摩斯先生,你可以去找你的流浪漢。在你找他的時候,我們不放走這個年輕人。將來會證明誰是對的。請注意這一點,福爾摩斯先生:就我們所知,字據一張都沒有動過。我們這個犯人根本沒有理由要拿走字據,因為他是法定繼承人,在任何情況下他都會得到這些字據。”
我的朋友好象給這句話紮了一下。“我無意否認目前的證據在某些方面對你的推測非常有利,”他說,“我只想指出還有其他可能的推測。就象你說的,將來會作出判斷。再見!
大概今天我會順便去諾伍德,看看你進展得怎樣。“
這位偵探走了,我的朋友從椅子上起來,帶著一個人面對合他興趣的任務時那種神情,為這天的工作做好準備。
“華生,剛才我說過,我第一個行動的方向必須是布萊克希斯,”他說著一邊匆忙穿上他的長外衣。
“為什麼不是諾伍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