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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的靈魂!

其他“罪犯”站在這一間房子的門外,個個心裡打鼓。說不定訓話者高聲點到了誰的名字,還沒有等他自己出隊,就有兩個年輕力壯的監改人員,走上前去,用批鬥會上常用的方式,倒剪雙臂,拳頭按在脖子上,押出佇列,上面是耳光,下面是腳踢。清脆的耳光聲響徹夜空。更厲害的措施是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兩隻腳——一千隻腳是踏不上的,這只不過是修辭學的誇大而已,用不著推敲,這也屬於我所發現的“折磨論”之列的。

這樣的景觀大概只有在十年浩劫中才能看到。我們不是非常愛“中國之最”嗎?有一些“最”是頗有爭議的;但是,我相信,這裡決無任何爭議。因此,勞改大院的晚間訓話的英名不脛而走,不久就吸引了大量的觀眾,成為北大最著名的最有看頭的景觀。簡直可以同英國的白金漢宮前每天御林軍換崗的儀式媲美了。每天,到了這個時候,站在佇列之中,我一方面心裡緊張到萬分,生怕自己的名字被點到;另一方面在低頭中偶一斜眼,便能看到蓆棚外小土堆上,影影綽綽地,隱隱約約地,在暗淡的電燈光下,在小樹和灌木的叢中,站滿了人。數目當然是數不清的。反正是裡三層外三層地人不在少數。這都是趕來欣賞這極為難得又極富刺激性的景觀的。這恐怕要比英國戴著極高的黑帽子,騎在高頭大馬上的御林軍的換崗難得得多。這儀式在英國已經持續了幾百年,而在中國首都的最高學府中只持續了幾個月。這未免太煞風景了。否則將會給我們旅遊業帶來極大的經濟效益。

還有一點十分值得惋惜的是,我們晚間訓話的棚外欣賞者們,沒有耐性站到深夜。如果他們有這個耐性的話,他們一定能夠看到比晚間訓話更為陰森森的景象。這個景象連我們這個大院裡的居民都不一定每個人都能看到。偶爾有一夜,我出來小解,我在黑暗中看到院子裡一些樹下都有一個人影,筆直地站在那裡,抬起兩隻胳臂,向前作擁抱狀。實際上擁抱的只是空氣,什麼東西都沒有。我不知道,我們這幾個棚友已經站在那擁抱空虛有多久了。對此我沒有感性認識,我只覺得,這玩意兒大概同噴氣式差不多。讓我站的話,站上一刻鐘恐怕都難以撐住。棚友們卻不知道已經站了多久了,更不知道將站到何時。我們棚裡的居民都知道,在這時候,什麼話也別說,什麼聲也別出。我連忙回到屋裡,在夢裡還看到一些擁抱空虛的人。

………

牛棚生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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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離奇的規定

在黑幫大院裡面,除了有《勞改罪犯守則》這一部憲法以外,還有一些不成文法或者口頭的法規。這我在上面已經說過幾句。現在再選出兩個典型的例證來說上一說。

這兩個例證:一是走路不許抬頭,二是坐著不許蹺二郎腿。

我雖不是研究法律的學者,但是在許多國家呆過,也翻過一些法律條文;可是無論在什麼地方也沒有看到或者聽到一個人走路不許抬頭的規定。除了生理上的歪脖子以外,頭總是要抬起來的。

但是,在北京大學的勞改大院裡,牢頭禁子們卻規定“罪犯”走路不許抬頭。我不知道,他們是怎樣想出這個極為離奇的規定來的。難道說他們讀到過什麼祖傳的秘典?或者他們得到了像《水滸》中說的那種石碣文?抑或是他們天才的火花閃耀的結果?這些問題我研究不出來。反正走路不許抬頭,這就是法律,我們必須遵守。

除了在個人的牢房裡以外,在任何地方,不管是在院內,還是在院外,抬頭是禁止的。特別在同牢頭禁子談話的時候,絕對不允許抬頭看他一眼的。如果哪一個“罪犯”敢於這樣幹,那後果真是不堪設想。輕則一個耳光,重則拳打腳踢,甚至被打翻在地。因此,我站在牢頭禁子面前,眼光總是落在地上,或者他的腳上,再往上就會有危險。他們穿的鞋,我觀察得一清二楚,面孔則是模糊一團。在幹活時,比如說抬煤筐,抬頭是可以的。因為此時再不允許抬頭,活就沒法幹了。有一次,我們排隊去吃飯,不知道由於什麼原因,我稍稍抬了一下頭,時間最多十分之一秒。然而押送我們到食堂的監改人員立即作獅子吼:“季羨林!你老實點!”我本能地期望著臉上挨一耳光,或者腿上挨一腳。幸而都沒有,我從此以後再也不敢不“老實”了。

至於蹺二郎腿,那幾乎是人人都有的一個習慣。因為這種姿勢確實能夠解除疲乏。但是在勞改大院裡卻是被嚴厲禁止的。記得在什麼書上看到有關袁世凱的記載,說他一生從來不蹺二郎腿,坐的時候總是雙腿併攏,威儀儼然。這也許是由於他是軍人,才能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