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出現這種奇怪的現象,是因為要處決一個人,必須經過複核,而在明朝,複核的人不是地方政府,也不是最高法院大理寺,甚至不是刑部部長。
唯一擁有複核權的人,是皇帝。
這句話的意思是,無論你在哪裡犯罪,市區、縣城乃至邊遠山區,無論你犯的是什麼罪,殺人、放火或是砸人家窗戶,且無論你是張三、李四、王二麻子,還是王侯將相,只要你犯了死罪,除特殊情況外,都得層層報批,縣城報省城,省城報刑部,刑部報皇帝,皇帝批准,才能把你幹掉。
自古以來,人命關天。
批准的方式是打勾,每年刑部的官員,會把判刑定罪的人寫成名單,讓皇帝去勾,勾一個殺一個。
但問題是,如果你的名字在名單上,無非也就讓皇帝大人受累勾一筆,秋後就拉出去砍了,怎麼可能活二十多年不死呢?
不死攻略一:
死緩二十多年的奇蹟,起源於皇帝大人的某種獨特習慣,要知道,皇帝大人在勾人的時候,並不是全勾,每張紙上,他只勾一部分,經常會留幾個。
此即所謂君臨天下,慈悲為懷,皇帝大人是神龍轉世,犯不著跟你們平頭百姓計較,少殺幾個沒關係。
但要把你的性命寄託在皇帝大人打勾上,實在太懸,萬一那天他心情欠佳,全勾了,你也沒轍。
所以要保證活下來,我們必須另想辦法。
不死攻略二:
相對而言,攻略二的生存機率要高得多。當然,成本也高得多。
攻略二同樣起源於皇帝大人的某種習慣——日理萬機。
要打通攻略二,靠運氣是沒戲的。你必須買通一個人,但這個人不是地方官員(能買通早就買了),也不是刑部(人太多,你買不起),更加不是皇帝(你試試看)。
而是太監。
皇帝大人從來不清理辦公桌,也不整理公文的,每次死刑名單送上來,都是往桌上一放,打完勾再換一張,畢竟我國幅員遼闊,犯罪分子一點不缺,動不動幾十張勾決名單,今天勾不完,放在桌上等著明天批。
但是皇帝們絕不會想到,明天勾的那張名單,並不是今天眼前的這張。
玄機就在這裡,既然皇帝只管打勾,名字太多,又記不住,索性就把下面名單挪到上面去,讓沒出錢的難兄難弟們先死,等過段時間,看著關係戶的那張名單又上來了,就再往下放,週而復始,皇帝不批,就不能殺,就在牢裡住著,反正管吃管住,每年全家人進牢過個年,吃頓團圓飯,不亦樂乎。
而能幹這件事的,只有皇帝身邊的太監,而且這事沒啥風險,也就是把公文換個位置,又沒拿走,皇帝發現也沒話說。
但這件事也不容易。因為能翻皇帝公文的,大都是司禮監,能混到司禮監的,都不是凡人,很難攀上關係,且收費也很貴,就算買通了,萬一哪天他忘了,或是下去了,該殺還是得殺。
無論費多大功夫,能保住命,還是值得的。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以上攻略不適用於某些特殊人物,比如崇禎,工作幹勁極大,喜歡打勾,一勾全勾完,且記性極好,又比較討厭太監,遇到這種皇帝,就別再指望了。
綜上所述,在明代,要合法幹掉一個人,是很難的。
之所以說這麼多,得出這個結論,只是要告訴你,袁崇煥的行為,有多麼嚴重。
殺個老百姓,都要皇帝複核,握有重兵,關係國家安危的一品武官毛文龍,就這麼被袁崇煥殺了,連個報告都沒有。
僅此一條,即可處死袁崇煥。
更重要的是,此時已有傳言,說袁崇煥殺死毛文龍,是與皇太極配合投敵,因為他做了皇太極想做而做不到的事。
這種說法是比較扯的,整個遼東都在袁崇煥的手中,他要投敵,開啟關寧防線就行,毛文龍只能在島上看著。
事情鬧到這步,只能說他實在太有個性了。
在朝廷裡,太有個性的人註定是混不長的。
但袁崇煥做夢也沒想到,他等來的,卻是一份嘉獎。
崇禎二年(1629)六月十八日,崇禎下令,痛斥毛文龍專橫跋扈,目無軍法,稱讚袁崇煥處理及時,沒有防衛過當,加以獎勵。
這份旨意說明了崇禎對袁崇煥的完全推崇和信任,以及對毛文龍的完全唾棄。
他是這樣說的,不是這樣想的。
按照史料的說法,聽說此事後,崇禎“驚惶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