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擇偶的標準,首先就是出身好,政治可靠,尤為軍人最受青睞。論魯華的條件,找個軍人,找個大學生,找個名當戶對的幹部子弟,都不成問題。但她卻走火入魔的愛上了一個才貌不揚的黑崽子,真是鮮花插在牛糞上。
對於她的選擇,一時反對聲四起,魯華的母親放出話來;利用一切關係為魯華物色一位合適物件。一時‘求愛者’盈門。開始魯華還不以為然,漸而覺得不對勁,家裡一來陌生人,她就乾脆一個都不見了。有一天,她氣急敗壞的找到我,抱著我痛哭不已,我問她,她什麼也不說。臨走時,撂下一句話:“我們馬上結婚。”
人在戀愛中,常會失去理智,也許這就叫‘愛情’。 人們都無法從情緣中脫身,有緣千里來相會,我不迷信,但相信命運,人生的軌際早有了定數,一切順其自然吧。
魯華興匆匆地跑來找我:“走。”“上哪啊?”“我們去登記。”我有些手足無措,她緊逼了一句:“你反悔了?”“不,我決不反悔。可是你,考慮好了嗎?”我不能拒絕她赤誠的愛心,但對終身大事,豈能馬虎草率。我求她再慎重考慮、考慮。她一下翻了臉,語氣堅決的說:“實話告訴你,我把戶口薄都帶來了,介紹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