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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事,接著又追問到同黨這件事上。張繼庚道:“小人已說過再三,沒有同黨了。”蒙德恩冷笑道:“不用酷刑,你是不肯招供的。來呀,老虎凳伺候!”掌刑的差役聽罷,把張繼庚架到老虎凳上,開始用刑。張繼庚慘叫一聲,昏了過去。蒙德恩命人用冷水澆頭,把張繼庚搶救過來,又動刑,張繼庚又昏了過去。老虎凳不行,又換鐵烙,把張繼庚烙得前後心“吱吱”冒油。張繼庚實在受不了啦,暗自想道:你不是追問同黨嗎?乾脆,我胡說吧!想到這裡,哀嚎道:“小人招供!”蒙德恩道:“你且招來!”張繼庚想了想,凡是腦子裡想到的人名,不管是好人還是壞人,一律都說了。計有:典天庫的旅帥於仁發,典金衙的劉鳳春,東殿獄官孫立光,軍帥張沛林,翼殿尚書趙永祿,東殿承宣馬永春,天王府典天樂何大葉,旅帥曹永年,鄭海濤等三十多人。蒙德恩大喜,命人把張繼庚押下去,宣佈退堂。

胡元煒發現這裡邊有毛病,對蒙德恩說:“卑職以為,罪犯的口供不實。”蒙德恩說:“何以見得?”胡元煒說:“拿翼殿尚書趙永祿來說,此人患癱瘓病,已有一年多不能下地走動。罪犯卻說,趙永祿也參加了陰謀獻城的聚會。怎能讓人相信呢?再者,趙永祿已經四十六七歲了,罪犯卻說他三十多歲,豈不更謬?再拿東府典獄官孫立光來說,本是乞丐出身,張繼庚卻說他倆早就是朋友。大人試想,在清妖管轄的時候,一個花兒乞丐怎能與堂堂的兩江總督的貼寫交朋友呢?如此種種,訛誤極多,望大人三思。”

蒙德恩冷笑道:“不見得吧!世界上的事,錯綜複雜,奧妙無窮,誰給誰也不能畫押擔保。你叫我別相信他的話,難道就相信你的話嗎?”胡元煒道:“卑職不敢,望求大人謹慎為妙。”蒙德恩把小眼一瞪,喝斥道:“住口!你審訊罪犯多日,連一句口供也沒問出來,已經犯下了失職罪,還敢在本丞相面前胡言亂語!”說罷,拂袖而去。

胡元煒望著他的背影,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

第五十二回 剛愎自用造冤獄 公忠體國破清妖

講古為了喻今,

切莫重蹈覆轍。

執法首先應知法,

草菅人命可惡。

春官又正丞相蒙德恩,奉旨審訊張繼庚一案,因亂施酷刑,偏聽偏信,造成了冤獄。他還自鳴得意,當即稟奏了東王。楊秀清也不問青紅皂白,一律逮捕,命蒙德恩取供。

蒙德恩受寵若驚,只休息了半日,馬上擊鼓升堂。出乎意料的是,這些“罪犯”全都據理陳詞,把蒙德恩問得張口結舌。蒙德恩惱羞成怒,對這些人施用大刑,槓子、夾棍、鐵烙、“披麻帶孝”、鑼子、腦箍,都使用到了,還是沒有招供的。蒙德恩急得滿頭大汗,心想:可能這些刑具過了時,對嘴硬、骨頭硬的人不起作用了。他又挖空心思,想出一種新式刑具,即用豬鬃和細鐵絲,紮在犯人的乳孔和尿道里。必要時,可將鐵絲燒紅使用。這種酷刑使用的結果,當真奏效——有些“犯人”終於招供了。

可是,孫立光仍不招供。他瞪著血紅的眼睛,眼角淌著血水,嘴裡噴著血沫,聲嘶力竭地喊道:“冤枉,冤枉啊!我與張繼庚素不相識,只有在牢裡才見過面,何時與他交上朋友,參預過‘變草降妖’之事?求大人明鑑哪!”蒙德恩冷笑道:“不給你拿出真贓實據,諒你不會招供。來人,帶張繼庚!”

時間不大,張繼庚被拖上大堂。只見他頭髮也脫落了大半,眼窩深陷,五官浮腫,滿身滿臉都是血跡。他趴在地上,呼呼直喘。蒙德恩把桌子一拍,喝問道:“張繼庚!”張繼庚少氣無力地回答:“罪犯在!”蒙德恩一指孫立光,問道:“這個人你可認識?”張繼庚勉強抬起腦袋,睜開血肉模糊的眼睛,一看:在他面前好像有一具血跡斑斑的軀體,身子裸露著。仔細看了半天,才辨認出來,原來是典獄官老孫頭。張繼庚已從其他犯人的口中,瞭解到他的名字和出身。因恨他曾經打過自己,這才把他咬了出來。看到此處,產生了一絲報復的快意。他往上叩頭,說道:“罪犯認識他!”“他是何人?”“典獄官孫立光,是我的好朋友!”“過去,與他對供!”張繼庚吃力地活動了一下身子,對孫立光說道:“老孫頭,快招了吧!咱們的事已敗露,想不招也不行了,何必自討苦吃!”孫立光聞聽,氣得鬚髮倒豎,眼角張裂:“呸!”一口血唾沫,吐到張繼庚臉上:“強盜,無賴,少要血口噴人!我孫立光怎麼會認識你呢?我是天父的虔誠信徒,你是死心塌地的‘反骨妖人’咱倆是生死的冤家對頭!你損陰喪德,誣陷好人,活著不能得好,死後也要下”地獄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