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任國史館副總裁,賞戴一品朝冠;十二月,總管內務府三旗官兵事務,賜紫禁城騎馬。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27歲,六月,轉戶部左侍郎,並署吏部右侍郎;十一月,兼任步軍統領。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28歲,正月,因徇私舞弊被降二級留任,旋監督崇文門稅務,總管行營事務。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29歲,八月,御前大臣上學習行走。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30歲,正月,赴雲南查按察使海寧控告總督李侍堯案,回京的路上,升戶部尚書,旋命在議政大臣上行走;五月,實授御前大臣,補鑲藍旗滿洲都統,其子被賜名豐紳殷德,指為十公主之額駙;六月,授正白旗領侍衛內大臣;十月,任四庫館正總裁,兼辦理理藩院尚書事。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31歲,四月,以欽差大臣身份前往甘肅平亂;十一月,兼署兵部尚書;十二月,管理戶部三庫。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32歲,二月,以軍機大臣審辦甘肅鎮迪道巴彥岱,受賄徇隱事,降三級留任;八月,加太子太保銜;十月,任經筵講官。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33歲,六月,賞戴雙眼花翎;十月,任國史館正總裁;十一月,任文淵閣提舉閣事。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34歲,三月,調補正白旗滿洲都統;四月,任清字經館總裁;七月,再予輕車都尉世職,旋調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兼管戶部;九月,因平回亂功議敘,封一等男。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36歲,閏七月,授文華殿大學士,仍兼管吏部戶部事;九月,因徇私被降二級留任。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38歲,二月,封三等忠襄伯,並賞用紫懟�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39歲,四月,任殿試讀卷官;五月,任教習庶吉士。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40歲,正月,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