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稅賦。
可以說山西實業公司等企業的發展,給閻錫山帶來了極大的底氣。
閻錫山現在已經提出工商立省的口號,還在不斷推動省內工商業的發展。
第五,則是可以進行政治造勢,以土地制度的改革,來為閻錫山之後進入中央謀勢,並來爭取更多的愛國人士對他以及山西的認同。
土地除了自種外,家中土地眾多者,並不限制其出租,可以租借給村民自治隊,保障其所有權。
租賃出去的地,鄉民都可以租賃,租賃費用半成(百分之五),這半成費用,一半歸地主,一半歸村民自治隊作為管理費,稅賦也是按照正常土地的稅賦作為基礎。
在此規定下發以後,閻錫山組建工作隊,到全省各地進行督辦,先是確定地類,確定鄉民的土地是屬於山地旱地,還是川地或者可以水澆灌的地,確定之後重新制作地契,並在政府之中登記,作為納稅的標準。
並且土地的交易,再不完全是個人的事情,必須在政府之中進行登記。所有變動情況都要在登記土地冊上記錄。
然後在各地進行統計取樣,制定當地的土地收穫標準,這種標準暫時先按照縣進行確定。
在此出臺規定之後,山西的地主開始大規模的賣地,擁有更多土地再沒有多餘的經濟價值,超過一定範圍後徵收六成五的稅賦,加上僱傭勞力的費用,地主根本不會有太多的收益。
所以在保障私有權利的同時,限制了土地兼併。
如此溫和而有實效的土地法規,迅速獲得了中間黨派人士的贊同和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