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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五十八章 君子

的協議,有所有大夫作為見證,還有什麼可商議的,庶人尚知守諾,大夫何故毀約?”

源大夫一把捏碎了桌角,怒道:“我何時說過要毀約,只是……”

祝平炎敲著桌子打斷他:“那就守約。”

源大夫臉憋的通紅,最終咬牙切齒的丟下一句話拂袖而去:“一百匹戰馬,定當奉送!”

話說源大夫回去之後大發脾氣,差點把他的帳篷給拆掉,不過祝平炎毫不在意就是了。

次日,丟下豪言壯語的源大夫又回來了,這次他想出了絕佳的主意。

“戰車與步卒乃是一體,單獨拆分根本提現不出戰車的威力,之前的賭約於我不利,應該重新比試,否則有失公允。”

祝平炎聽的莫名其妙,有失公允?這是什麼破理由?公允一塊錢幾斤?

這理由聽起來有些荒誕,但其實在這個時代還是有一定說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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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這是一個野蠻放蕩的時代。

母系社會風氣尚存,很多庶人根本沒有婚配物件,只等到特定日期,與附近村莊約定相聚,找個小樹林,小河畔什麼的,進行大規模基因交換,導致很多庶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國人倒是有固定伴侶,但風氣比之現在也更開放,即便是大貴族也差不多,春秋四大美女之一的夏姬,丈夫死了之後在國內亂搞男女關係,兒子都十幾歲了,卻鬧得“殺三夫一君一子,亡一國兩卿”。

不僅陳國這樣的小國滅亡,連楚國這種最為強大的國家都為之動盪,直到巫臣帶著她逃到晉國,動盪才平息。

但巫臣逃亡的代價是,他留在楚國的族人被屠殺殆盡,憤而勸晉國扶持吳國,為吳王攻破楚都埋下了伏筆。

當然,不同時期的人看這個故事會有不同的看法,當時的人可能只是感慨這娘們真厲害,同時告誡後人不要以色誤國(雖然這告誡似乎沒什麼卵用)。

明清時代“女貞”興起,可能會罵夏姬妖淫誤國,把男人的錯都歸咎於她,現在則相反,“女權”興起,大概會說夏姬只是追求幸福,她沒有錯,她也是受害者。

那些自詡高貴的上層,成批成批的屠殺犧牲,可以殘忍到割取俘虜的身體部位來祭祀。

對於現代人來說想到都會噁心的血腥,對於這個時代的人而言卻習以為常,殺人與宰殺一頭牲畜無異。

可以將這解釋為落後,因為這是兩千多年以前,也可以說是單純,單純到留著獸性。

不過有一點需要注意,最好不要用現代的道德觀去評價古人,因為道德本質上是人們約定俗成的規矩,這規矩是根據時代而不斷改變的。

是改變,而不是改進。

因為這規矩其實沒有好壞之分,就像蚊子不是害蟲,蜜蜂也不是益蟲,今人該遵守今人的道德,古人自然遵守古人的道德,今人覺得古人的道德觀愚昧落後,古人也未必看得上今日的道德。

只不過幾千年而已,在進化史上微不足道,可以說今人與古人並無太大區別,所以若是聯絡時代背景,今人也未必不能理解古人。

最早的時候,人們以家族為單位聚居,在沒有農耕的時候,是“逐水草而居”,有了農耕以後開始定居,農耕可以養活更多人,所以家族也越來越壯大,新生代不會被驅趕出部落,而是留下來提供農耕勞動力。

在這個階段,發生過非常普遍的近親繁殖,甚至會有一些部落崇尚近親繁殖。

但是很顯然,近親繁殖無法帶來任何優勢,熱衷於近親繁殖的部落最終都會消亡,而存活下來的部落便有了“姓”,也有了“男女同姓,其生不番”。

此時一些部落開始互相通婚,最終逐漸融合,形成國家,這個時候的國家雖然不再是以家族維繫,但究其根本,都是有同血祖先的。

部落的融合當然並非全是和平演變,更多的是戰爭。

當兩個國家為了生存而死戰,最終有一個國家落敗,落敗者的人民也就都成了俘虜。

這時候你若是站出來說,我們不能這麼野蠻,要善待俘虜,你們每家每戶分出些土地來給這些俘虜耕種,以後咱們都是一家人了。

這就是現代人的道德,是物質充裕下的道德,但在那個時候,這是罪行,解放奴隸是罪行,甚至不以奴隸祭祀也是罪行。

一個有“道德”的人,應該會壓榨這些奴隸,好讓自己的族人過的更好。

此時的族人也有另一個稱呼,國人。

最早的時候,家與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