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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對婦女的品德以及她們在法律上和社會生活中應有的地位,提出了截然相反的觀點。加圖說:“我們的祖先立下一條規矩:婦女無論做什麼,即使是個人的事,也得有監護人監督。並且規定由她們的父母,兄長或丈夫管轄她們。可是我們——天哪!——竟然允許她們參與管理國家,與男人攪在一起,參加廣場上的公開討論,出席各種會議和選舉大會。此時此刻她們除了支援保民官提出的一項法案,投票贊成廢除一項法律,還在幹什麼大大小小的事呢?對一意孤行的女流之輩,尚未馴服的畜生,放任不管,然後希望她們自己懂得到時候該有所收斂!如果你聽之任之的話,這正是婦女們最不反對的道義上與法律上的義務。她們想得到的完全是徹底的自由,確切點說,就是讓她們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加圖在下面特別譴責婦女要獨立的目的,認為她們不過是為了享受更奢侈的生活:“婦女們這次的反抗行為有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呢?她們說:‘我們要戴黃金飾品,穿華麗服裝,宗教節日與平時都乘馬車穿過市區,像慶祝勝利似的,慶祝剝奪我們這種享受的法律被廢除了,表決結果我們勝利了。我們希望不要限制奢侈和炫耀。’” 。 想看書來

第三章 婦女和婚姻(4)

保民官瓦勒裡烏斯與加圖針鋒相對,他聲稱:“在此之前,婦女可以去公共場合——回想一下薩賓人的婦女和對付科里奧拉努斯的婦女,以及其他類似的情況吧。此外,當要求制定某些法律的條件變了,就應立即毫無阻礙地取消這些法律,這才是正確的做法。其他方面已經這樣做了……”他還說:“為什麼各階層各世系的男人都感受到國家繁榮昌盛的好處,唯獨我們的妻子不能享用天下太平的果實呢?我們男人可以穿官服或祭司服外加紫袍,我們的子女可以穿紫色條紋的託加袍,我們還授予殖民地城鎮的地方行政官和羅馬級別最低的文職官員、城鎮以下的行政區掌管人穿紫色條紋服的權利。不僅他們活著的時候可以穿,死的時候還可以穿著去火化。難道我們還要禁止婦女穿紫袍?你可以用紫紅鞍布墊在馬鞍子下面,難道就不許你的妻子穿紫紅大氅?你的馬難道應該穿戴得比你的妻子更氣派?”他表明了這樣一種看法:即使在這個問題上做出了讓步,婦女仍然受夫權和父權的支配。“只要男性親屬還活著,婦女就擺脫不了受支配的地位。而婦女自己也祈望不要當寡婦或孤女,她寧可不要那種失去親人後的獨立自主。她們寧願由你們而不是法律來選定她們的穿戴,而你們則應該管理她們,監護她們,而不要奴役她們。你們應該選擇當父親和丈夫,而不要當老爺。女人是弱者,無論你們做出什麼樣的決定,她們只有唯命是從。你們越強越應該慎重,不可濫用權力。”

在這次令人難忘的###院會議之後,婦女們仍未罷休,而是繼續鬥爭,直至將她們認為已經過時的那項法律推翻為止。但是,不要以為隨著這場鬥爭的勝利,羅馬婦女便開始在政治上發揮重要作用了,婦女基本上還是不能參與政治。不過,才智出眾、意志堅強的羅馬婦女,在政治上對她們的丈夫影響非常大。傳說中的人物如坦納奎爾和埃吉里婭就不用提了,可以看一看格拉古兄弟的母親科涅利亞,布魯圖那出了名的妻子波西婭,還有奧古斯都皇帝的妻子——聰明機靈而又言行謹慎的利維婭。晚期羅馬共和國曆史上也有許多懷著極端強烈的政治抱負的婦女,福爾維婭便是其中之一。她對馬可?安東尼的影響程度之深令人驚異:竟能使安東尼下令鑄造有她的肖像的銀幣,並允許她“統治統治者,指揮指揮官”。羅馬帝國曆史上曾出現過幾個野心勃勃、專橫跋扈的女人,如尼祿的母親小阿格麗晶娜、卡拉卡拉的母親尤莉婭?多姆、黑利阿加巴盧斯的祖母尤莉婭?梅薩,她們也干預政治,不過是反面代表。

中國婦女在歷史上也深受屈辱,但是沒有發生過像古羅馬婦女這樣有組織、有計劃地以改善她們的地位為目的的鬥爭。“女兒國”的故事談到過一些有關的情況,但那只是編出來的小說,不是事實。兩千多年前的羅馬婦女就有這樣的民主意識、法律意識,這是中國古人應該自愧不如的。

婚姻是一種制度,也是人類性生活的一種形式。婚姻有許多形式,迄今為止,一夫一妻制被普遍認為是最合理的形式。人類的性行為只有在婚姻的範圍內發生,才是最合乎社會道德規範和法律規範的。婚姻又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之一,因為它應該和愛情結合在一起,和性結合在一起,這是人類幸福之所繫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方面。

第三章 婦女和婚姻(5)

總的說來,古羅馬人的婚姻是單純嚴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