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繼續站在馬鞍上。
老馬仍然不緊不慢地向前跑著,論起決鬥經驗,它遠比騎士年輕氣盛的戰馬懂得多。
兩匹馬持續且快速的移動為決鬥的雙方創造了近身的機會。
由於騎士的第一反應是調轉方向,他的右手抓著韁繩,左手橫過來防禦,導致他想在距離縮短後,用長矛插入亞伯胸膛的計劃全盤亂套,本該是進攻側的左邊突然空空蕩蕩,破綻百出,沒有半點保護。
手無寸鐵的亞伯進入了騎士理想的位置,他轉不過來手腕,眼睜睜地望著對方擦肩而過。
——直到騎士發現,假如他只是錯過攻擊該多好。
當距離縮到最短的剎那間,亞伯如同一隻捕食飛鳥的野貓,朝著騎士撲了過來,緊緊鎖定了他的手臂,以摔跤的姿勢技巧猛地扭動。
“喀嚓!”
此刻最好的解決辦法是扔掉礙事的長柄武器,生生忍受骨折的痛苦,可騎士的左臂驟然遭受投擲物的重擊,還處於麻木的狀態,長槍末端深深卡進沙土。
戰馬口吐白沫,一味向前,全然不知它的主人留在了原地。
只聽嗚咽斷斷續續地響起,騎士掉下馬鞍,他的手尚未放棄韁繩,導致身軀如同燻肉般吊在馬的身側,雙腳在地上拖行出一道距離,總算在戰馬收勢時鬆開。
下一刻,戰馬出於習慣,調轉方向朝著已經在後方的亞伯發起了下一次衝鋒。
“啊啊啊!”
這次就是撕心裂肺的慘叫了,戰馬沉重的蹄子無情地踩過主人的身體,少年騎士只覺得全身上下驟然間失去了知覺。
另一側,亞伯拍了拍痠痛腫脹的小臂,翻過他的馬鞍重新坐下。
韁繩緩緩垂下,它以繩子的形態緊緊綁住老馬的鬃毛,並在亞伯的左臂纏了好幾圈,亞伯站起來的時候,比起需要雙手操控、透過馬嘴控制的韁繩,亞伯能夠透過從肩膀開始的轉動,扯動足夠長的繩子改變老馬的方向,避免平衡不穩。
其實,亞伯誤打誤撞地完成了一次“格式摔跤術”。
這個名詞來自奧德文公爵路西維德一世,他認為最完美的騎術不是兇猛的衝鋒,而是在馬背上做到跟步行一樣的事情,包括投擲、解除武器、掐住對方的脖子摔跤等。
儘管吟遊詩人和歷史學家的作品中,永遠是騎兵在舞刀弄槍,步兵在軍隊中的地位很低、且不受待見,實際上並非如此,或說,有據可靠。
絕大多數情況下,只有貴族才有學習馬術的資格,步兵們多為平民常駐軍和臨時徵召的農戶。
饒是如此,這些由家境貧寒、被逼無奈的步兵組成的軍團,作戰能力和靈活性遠比單純由騎兵組成的軍隊強。
經過多次實戰,各個王國意識到了步兵這一兵種的泛用性。
而騎兵的發揮有限,尤其攻城戰中,遠不如混合兵種來得厲害。
奧德文公爵最初試圖把重騎兵和騎兵降為步兵,可貴族從小食用紅肉和奶製品,平常熱衷運動,身材修長勻稱,並不適合陸地作戰;反倒只吃小麥和黑豆的平民腿部敦實,頻繁的勞作讓他們腰部以下的重心穩當,無論是否強壯。
最終,公爵提出“站立”戰術,他給騎兵們配置兩個高度相同的馬鞍,作為墊腳支撐——歷史證明他確實取得了不菲的軍事成就。
時代在進步,生產力開始提升,武器和防具不再是遙不可及的頂級奢侈品,而建築學的發展改變了戰爭的形式,例如城牆、城防、戰艦等技術開始了一輪輪的革新。
白刃戰越來越少,民族意識的覺醒使得國王和貴族必須支付高額的軍費,才能確保士兵們的忠誠,反倒是遠戰愈發頻繁,宮廷法師和神箭手的地位水漲船高。
由於全自動化鍊金物品的發展,騎兵這項貴族職業逐漸恢復傳統模式,利用高機動力迅速靠近對方,再掏出火槍,射出子彈近距離擊中敵人的要害。
至於為何民眾只看得見出風頭的騎兵,是因為騎兵大多是有名有姓的貴族,不但花重金找畫家、文學家和歌唱家放大他們的功績,更是一直走在凱旋歸來隊伍的最前端,步兵卻是籍籍無名的普通人——中古時代,他們基本不是自由兵(國家公民)。
剛舒了一口氣,危機感從亞伯背後傳來。
作戰騎士的同伴們見他受傷,頓時氣得面紅耳赤,他們策馬圍住亞伯,二話不說地拔出武器,懶得多廢一句話,以三角之勢照著亞伯殺了過去。
“哦,我的月神!”
其餘騎士發出驚呼,他們還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