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政開元
開元元年(713年),唐玄宗李隆基發動先天政變,成功除掉太平公主及其黨羽,鞏固了皇權。隨後,他前往新豐(今陝西臨潼東北)檢閱軍隊。當時,姚崇正在擔任同州刺史,由於同州距離新豐不到三百里,按朝廷規定應到行在見駕,而唐玄宗也秘密召見姚崇前來。
姚崇到達後,與唐玄宗深入討論國家大事,兩人侃侃而談,話題廣泛且深入,不知疲倦。唐玄宗對姚崇的見解非常滿意,有意任命他為宰相。面對這一機會,姚崇提出了十條政治主張,涵蓋了廣泛的改革措施,旨在革除積弊、振興國家。這十條主張包括但不限於整飭制度、罷免冗餘職位、合理選用官吏、抑制皇親國戚和功臣的權勢,以及促進經濟發展等。唐玄宗欣然接受了姚崇的所有建議。
次日,姚崇被正式任命為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並封為梁國公,不久又升任紫微令(即中書令)。作為宰相,姚崇積極推行新政,實施了一系列重要的社會和政治改革,致力於清除舊有的弊端,建立新的秩序。他注重整頓吏治,精簡機構,淘汰不稱職的官員,同時提拔有才德之人。他還特別強調發展生產,採取措施鼓勵農業和其他產業的發展,這些努力為“開元盛世”的繁榮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和經濟基礎。姚崇的改革措施不僅提升了朝廷的行政效率,還促進了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得唐朝在開元年間達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鼎盛時期。這些貢獻對於唐朝歷史乃至整個中國古代史都有著深遠的影響。
滅蝗救災
開元四年(713年),中國歷史上發生了一次重要的蝗災應對事件,顯示了姚崇作為宰相的果斷與遠見。當時山東地區遭受嚴重蝗災,百姓因迷信而只知設祭膜拜,不敢消滅蝗蟲,導致莊稼被大量啃食。面對這一危機,姚崇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應對。
1.排除異議親自督導滅蝗
姚崇上奏唐玄宗,引用《詩經》和漢光武帝的詔書,強調滅除蝗蟲的重要性,並提出了具體的滅蝗方法。他指出,蝗蟲怕人且容易驅趕,建議農民們積極保護自己的田地,透過夜間焚火、旁挖坑的方式邊燒邊埋,以徹底消滅蝗蟲。為了確保政策的有效執行,姚崇還派出御史擔任捕蝗使,前往各地監督滅蝗工作。
然而,姚崇的提議在朝廷內外引發了廣泛的爭議。許多官員認為不應消滅蝗蟲,擔心這會觸怒天意或違背自然規律。唐玄宗對此也表現出猶豫不決的態度。面對質疑聲浪,姚崇堅定地回應道:“事物的發展常有違反經典而切合潮流的,也有違反潮流而合乎權宜的。”他提醒大家古時因未能及時消滅蝗蟲而導致饑荒甚至人相食的歷史教訓,強調即使不能完全消滅蝗蟲,也比留下它們造成更大災難要好得多。
2.敢於承擔後果
黃門監盧懷慎表達了對大規模消滅昆蟲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的擔憂,認為這是天譴的表現,而非人力所能控制。對此,姚崇則用歷史故事論證,如楚惠王吞蛭治病、孫叔敖斬蛇得福,以此說明正確的行動可以帶來正面的結果。他更進一步承諾,如果因為滅蝗而招致天譴,他願意承擔一切後果,絕不推諉責任給他人。
3.科學組織滅蝗
一些地方官員,如汴州刺史倪若水,起初拒絕配合捕蝗行動,認為只有透過修養德行才能消除天災,並引用前趙劉聰除蝗失敗的例子來支援自己的觀點。針對這些反對意見,姚崇寫信反駁說,劉聰是一個篡位者,其德行不足以戰勝災害;而當今的皇帝聖明,應當相信正義能夠克服困難。他還提到古代良守的故事,指出良好的治理可以防止蝗蟲入境。最終,倪若水被說服,開始配合消滅蝗蟲的工作。
在姚崇的堅持和努力下,雖然連年都有蝗災發生,但並沒有造成大面積的饑荒。這次成功的蝗災應對不僅減少了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的破壞,而且樹立了一個依靠科學手段解決問題的典範。姚崇的做法體現了他在緊急情況下做出正確決策的能力,以及他對國家利益的高度責任感。姚崇的行動為“開元盛世”的穩定和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也成為了後世處理類似問題的重要參考案例。不過,這裡需要注意的是,這裡提到的“開元四年”應是公元716年,而不是713年,後者是先天政變發生的年份。
晚年榮寵
姚崇在晚年依然深受唐玄宗的倚重,即便在他因瘧疾臥床不起期間,皇帝也對他關懷備至。由於姚崇在京師沒有自己的住宅,寓居於罔極寺中,患病後唐玄宗每日派遣使者數十次前去探望,並且每遇軍國大事都徵求他的意見。為了方便姚崇參與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