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一百四十三章 土地與軍制

“私田”既屬於個人財產,又不用繳納稅金。隨著農耕技術的不斷發展和農業生產力的不斷提高,私田更加有利可圖,開墾速度遠遠超過了公田。這種行為使各國稅收中農業所佔的比重漸漸縮水,影響了國家的整體發展。

在這樣的背景下,魯國最先實行了“初稅畝”。實行“初稅畝”之前,魯國的賦稅制是農戶向國家繳納租金性質的田賦,因為土地歸國家所有,由個人租用。

初稅畝制度將私田劃入了納稅範圍,農戶以土地持有者的身份向國家納稅,相當於承認了土地私有制。

到了戰國時期,土地私有制算是正式確立了。

魏國首先任用法家李悝變法,正式廢除了中國傳統的井田制,採取“盡地力之教”的政策,鼓勵老百姓墾荒,廢除原本井田制制度下的土地界限,允許土地私有買賣。同時,對國家境內的所有土地進行測評,估算國家的土地產量,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按照土地的貧瘠標準,分配給農民土地,鼓勵農民生產的積極性。

其後秦國商鞅變法,實際推行的是一種由國家直接向農民授田的制度。在這一制度下,農民本身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並且具有一定的期限,土地仍然是國家所有。在商鞅變法的措施當中,土地國有制是其中相當重要的內容。秦國在文化層面的建設較為落後,這在使秦國內部政權更迭較為混亂的同時,也造成了秦國國內貴族政治傳統薄弱的局面。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後面更精彩!

因此,在秦孝公的大力支援和商鞅本人的鐵血手段下,秦國國內的貴族勢力被徹底壓制,他們手上擁有的土地也全部被劃分到秦王的統治之下,也就是國家手上,這就從上層統治階級層面掌控了土地。

之後,商鞅又透過“集小鄉邑聚為縣”、“壹山澤”等措施,將底層民眾的土地得以掌控,也讓秦國政府的命令得以在以村為單位的基層社會得到實施。

除此之外,秦國還透過實行軍功爵制當中分發田地的方式來提升秦國普通民眾的戰鬥積極性,使秦國軍隊的戰鬥力快速上漲,並最終在與其他國家的戰鬥之中屢屢獲得勝利。因此,秦國內部的土地所屬情況應當是在普遍實行土地國有制的情況下,以授予部分土地的方式來拉攏民心、穩定社會,但這部分授予出去的土地仍然處於秦國政府的掌控之中。

所有這些土地與軍制相關的都在熊槐的腦海中攪動著,難分難解。

越是深入分析,熊槐越是覺得變法之艱難,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一個不小心便是身死國滅的下場。

不過,總算是有了一些頭緒。

要變革軍制,就必須在楚國實行土地私有制,而楚國大部分的肥沃土地都在三氏與多如牛毛的封君手中。

所以,無論是改革軍制還是全面變法,封君都是那個繞不過去的坎。

不解決封君,一切休提!

熊槐笑了笑,自言自語道:“接下來的目標就跟很明確了,搞定三氏與封君!”

這一章主要規整一下歷代兵役演變與土地私有制的關係

:()新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