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是什麼?舉例說明。
一個人,現在活著的人,現在的這一生就叫做“現世”或稱為“這一世”。
那麼,這個人出生之前呢?
我在前面的章節裡說過,在投胎之前,是一個靈魂。
如果這個靈魂已經投胎過(曾經投胎到物質軀體中,且在物質世界生活過),那麼這個靈魂就不單純是一個靈魂,在靈魂上面還糾纏著“意識體”。
而“前世”,就是靈魂在這一世之前的那些投胎行為。
這個靈魂可能投胎了一次,那麼這個“前世”就是一世。如果這個靈魂投胎了120次,那麼這個前世,就是120世。是的,前世,是包括了所有的投胎經歷。
投胎次數越多,這個糾纏在靈魂上的“意識體”的內容,就越複雜。
而所謂的報應,就和這個意識體有關。
我對此深有體會。
因為我這個古老的靈魂,有一個地球人類不具備的特點:我的所有前世的記憶,並沒有被封印,我都可以回憶出來,所以我可以印證那些發生在我身上的“報應事件”。
我可以作證:前世的報應,由於意識體糾纏的作用,而確實存在著。我也說過,這就是為什麼有“修行”或“修道”這樣的事發生在人類身上。
從本質上說,一切的“修行”或“修道”,都是在做自我清理,都是在清理“意識體”對於靈魂的糾纏。
(讀者朋友可以參照前面章節的內容)
接下來,關於“意識體”,我再深入說明一下。
靈魂、意識體、肉身,是活著的人的三個組成部分。
而意識體,又是由3部分構成:
1.意識(或者說“意識流”)。
這就是當下肉身的感官(眼、耳、鼻、舌、身、意)所聽到、所看到、所說的、所想的一切資訊,以及這個實際進行的動態本身。意識的最典型的表現,就是“我意識到我此刻在做什麼、說什麼、想什麼”。
2.潛意識。這裡儲存了無數世代以來的個體的經歷、學習所得、體驗和情緒,以及因果的種子,而且這一切並不是“死的資訊和意識”,而是活生生的,富有能量的,並且決定著肉身的大部分的行為。
3、無意識。
就是環境與人類肉身的互相影響,還沒有進入到潛意識之前的狀態。前面章節也說過了。不再贅述。
而因果報應的兌現,就包含在這三部分之中。
例如,以我為例。
我曾經在某一世,為了多得到一些利益,於是欺騙了我的夥伴,把原來承諾給夥伴的利益,都被我佔有了。
因此,我在意識體中種下了一個在未來要遭到報應的“種子”:我以欺騙手段獲取了他人財富和勞動成果。
那麼,這個欺騙所必然招致的報應(一個發生在未來某個時間的結果:被他人欺騙或是某種等量的損失),就以“種子”的方式儲存在“意識體”中,等待著被執行。
有時候,報應會立刻得到執行。例如,當場被人揭穿,被人嘲笑,被人批評,被人索回被侵佔的利益。
有時候,報應要等上很長一段時間。或者要過上幾天,或是幾年之後,或是幾世之後。
這個等待的時間越長,就會加上“利息”,到時候連本帶利一道兌現。可以說,拖得越久,報應越嚴重。
這個因果報應的規律會必然被執行。
絕大多數的因果報應,都會在今生今世被執行。
不過,凡事總有例外。也有不執行的情況。
什麼情況?那就是當初發生因果關係的雙方(或多方)的糾纏的意識體,都被清理了。
請想象一下,這種機率會多麼小。
這意味著,當初捲入這個事件的所有靈魂(含意識體),後來都成了“修道者”。而且都成功的進行了自我清理——完全的自我清理。
這種機率,也許只有億萬分之一。
所以,如果一個人做下了“侵害別人”的事,就準備承受未來的“被他人侵害”的準備。這大機率是會發生的。
所以,如果今天你我遭到了某件倒黴的事,也許應當這樣想:“我倒黴了,我現在被別人害了,這會不會是在很久之前我損害過他人,現在終於報應到我身上了呢?”
確實有這種可能。
那些沒有來得及在這一世(我活著的時候)執行的因果報應,會在我“死後”的下一世或更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