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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縣離潼關不遠,發生在夏縣臨窯村的入室殺人案在秦牧親自督辦之下,所有宗卷及人證物證很快被移送到長安。
甚至連知縣關培,也一併來了,縣裡的公務暫時交由縣丞處理。
長安坊間對此已經熱議了多日,宗卷一到,秦牧立即下詔命于成龍重審此案,秦牧亦親往順天府監審。
因為這是大秦告御狀的第一案,百姓極其關注,秦牧特意下旨,允許三百名民眾到順天府觀審。
“陛下駕到!”
洪保一聲高呼,順天府衙門前,官民齊齊參拜,秦牧一身袞服毓冕,於衙門前下轎,然後徑直進入大堂。
衙門前禁衛防守森嚴,所有獲准前來觀審的百姓都被告誡:聽審過程中,不允許大聲喧譁,擾亂堂審。更不準擅自越過禁衛設定的警戒線,否則將以圖謀行刺天子論處。
因此衙門前雖然擠滿了人,卻是鴉雀無聲,氣氛肅穆。
正堂上加設了一張御案,而主審官的桌案則被移到了下面。
秦牧落坐後,對於成龍說道:“於卿,開始吧。”
“是,陛下。”于成龍抱圓一揖,如臨大賓,回身喊道,“升堂。”
“威武!”
兩班衙役,立即高喝堂威。
夏縣知縣關培是個四十多歲的人,到了這裡,他連坐的資格都沒有,恭立大堂一旁,緊張得額頭上細汗直冒。來長安這一路上,他暗叫倒黴已經不知多少回了。
天子就在背後坐著,讓于成龍不敢象往常一樣大喝,但又感覺不能失了官威,於是以一種低沉而不失威嚴的聲音喊道:“來啊,傳人犯上堂。”
秦牧在後頭一聽,便感覺有點刺耳,“人犯”與“嫌犯”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概念完全不同,在沒有最終判決之前,便稱之為“人犯”,這是典型有有罪假定,在以往的歷朝歷代,這似乎卻是天經地義的。
普通百姓一但被拘押上堂,不管你有沒有犯法,便已經是“犯人”了,所以主審官動不動就大刑伺候。
秦牧沒有出聲,靜靜地看著。
衙役很快把一個年輕人押上堂來,十七歲左右,中等身材,目光有些遊離。
“堂下何人?何方人氏,還不速速報上來。”
“大人,小人名叫楊觀,山西平陽府夏縣臨窯村人,大人,小人冤枉啊,小人沒有殺人,小人是冤枉的.....”那楊觀跪在堂上,大聲喊冤。
“楊觀,你說你是冤枉的,那你有何證據夏證明娘不是你殺的?”
“大人,案發當晚,小人一直在家裡睡覺,聽到了有人喊殺了人,才起身,家母可以作證,大人啊,小人冤枉啊!”
于成龍接著傳上遇害者的父母上堂,這是一對四十多歲的夫婦,男的老實巴交,忐忑不安,倒是那婦人,一見到楊觀,眼中頓時露出憤恨的目光。
于成龍問道:“王柳氏,你女兒夏娘被害當晚,可是你第一個到達案發的房間?”
那王柳氏想起女兒的慘景,立即抽泣道:“回大人,民婦的女兒就睡在民婦隔避的房間,當夜三更時分,民婦聽到女兒房中傳來椅子倒地的聲音,便起身過去檢視,開啟門時看到一個黑影翻窗而出,民婦那可憐的女兒.........卻倒在了血泊裡,床上全是血.........民婦趕緊大喊........”
“王柳氏,你先不要哭,本官來問你,當時你可曾掌燈?可曾看清黑影是何人?”
“民婦...民婦沒有掌燈.......掌了,是看到黑影翻窗逃走後,民婦叫女兒不應,才掌燈的。大人,民婦雖然沒有看清那兇手的面目,但那人的身形與楊觀相若,翻窗出去後也是向楊家的方向逃跑......
大人啊,楊觀平時就經常偷雞摸狗,品行不端,這事村裡人都知道,不信大人可以傳里正上堂問問。還有,他一直......一直想娶小女,還找上門提親過。
民女見他品行不端,便沒有同意,轉而把女兒許給了隔避村的劉家,楊觀一定是因此懷恨在心,才做出這種喪心病狂的事來,大人,您可要為民婦作主啊,民婦那可憐的女兒死得好慘啊!”
于成龍並沒有傳里正上堂,而是傳楊觀的母親楊柳氏上堂來,楊柳氏一見自己的兒子,便忍不住撲上去,“兒啊!”一聲悲呼,包含了太多母愛和心酸,聽得人傷心慘目。
于成龍讓衙役把楊柳氏拉開,然後沉聲問道:“楊柳氏,你說案發當時,你兒子楊觀一直在家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