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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就是李豐收嗎?”

“是呀。”一槍準一直沒有個大名。這李豐收還是我爺爺給他起的。他當時還挺高興,說三年豐收一次也行。

“請跟我們到局裡走一趟。”幾個人端著槍站滿了屋子。那時的公安人員同軍人穿一樣的衣服,只是左臂上有個“公安”字樣的臂章。

“俺沒犯什麼事呀?”一槍準的老婆嚇得嗚嗚大哭。

“他以前是土匪。”

一槍準多少有點明白了:“俺是‘遣散’人員,跟復員差不多呀,還分了200斤小米呢……”

“那時是那時,現在是現在,少廢話,帶走。”

“貴他娘,伺候好媳婦,她可懷著咱的孫子吶……”一槍準大聲囑咐著,上了門外的膠輪大車。

這是1951年的春天,沂蒙縣根據上級領導的統一佈置,掀起了鎮壓反革命的高潮。早在1950年7月,中央就對各解放區下達了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但各地行動不快,“心不狠,手太軟”。延至10月,中央又下達了《關於糾正鎮壓反革命運動中右傾偏向》的指示。1950年12月,各地開始大的行動。

一槍準被關押在了縣公安局的臨時監守所裡(現城南十里溝派出所)。54歲的李豐收在這裡度過了他生命中的最後13天。他屬於那種“抓得快,審得快,殺得快”的“三快人物”。儘管35年後平了反,但他的老婆、兒媳和即將出生的孫子卻為此遭了大難。

“這不是賣青蘿蔔的李大哥嗎?怎麼?你也進來了?”難友中有認識一槍準的。

“俺……俺……唉,誰知道……”一槍準嘆了口氣,蹲在了旮旯裡。

“你是不是得罪人了?”有人悄聲地問他。那個時候只要有人舉報,哪怕是匿名舉報,公安局也會馬上就抓。

“我賣我的青蘿蔔,能得罪什麼人?”當年遣散時,一槍準曾想帶著老婆、孩子回昌樂老家,但我爺爺勸住了他,我爺爺說:“你回昌樂幹麼?再種西瓜?你能吃得了那苦?再打兔子?你還能有以前的槍法嗎?你胳膊那傷能吃得消?你乾脆就在這沂蒙城裡落戶算了。你這200斤小米,反正吃不了,不如用它當本錢做點小買賣,吃上飯算了。再說,弟兄們生死與共多年,好歹也有個照應。”一槍準一想也是,就聽從了我爺爺的勸告。

一槍準還算有經營頭腦,他決定專以販賣濰縣的青蘿蔔為生(又名濰縣青)。說起濰縣的青蘿蔔,那可是跟老濰縣一樣齊名。這種蘿蔔呈柱形、細長、皮青綠、外著白鏽,入土部分為白色,但只佔身長的四分之一。每根約一斤重,大小適宜。該品種肉質緊密、顏色翠綠、先辣後甜,甜而多汁,落地碎,觸刀裂,秋天收穫,可貯存一冬,開春還不易糠心,能吃到來年陽春三月。濰縣青草卜以白浪河、虞河、濰河兩岸及北宮一帶出產的為佳。我們老家就有“煙臺的蘋果萊陽的梨,趕不上濰縣的蘿蔔皮”一說。

一槍準看準了這種物美價廉、薄利多銷的產品,他買賣做得很大,挖了個很大的地窖子,每年冬天裡都要存上幾千斤,可以一直賣到過年好長時間。憑著自己的辛苦,一家人的日子過得還不錯。

惟一讓一槍準感到傷心的是,他的大兒子大貴今年二月裡死了,死於傷寒病,死時才24歲。大貴屬兔,所以一槍準就總認為是自己過去打死的兔子太多,妨的。

好在大貴的媳婦已懷胎十月,馬上就要生。這又給一槍準帶來了一線希望:“只要給我生個孫子,我李家有後,我死而無憾……”

。。。。。。

審訊出奇的簡單。公安局一口咬定一槍準解放前幹過土匪。

一槍準進行辯解:“我們不叫土匪,我們是水滸梁山的那幫好漢,是義匪。”

“胡扯,土匪就是土匪,哪裡來的義匪?”

一槍準就硬爭:“是的,是義匪,這是國民政府王縣長親自說的。他還請我們大掌櫃的喝酒哩……”

“住嘴,國民黨的縣長沒有好玩意!”

“反……反正我沒有圖過財,害過命。我沒人命……”

“可你砸過妓院,差點打死一名妓女。那是我們的階級姐妹。這是階級感情和階級立場問題。”

“哎喲,這可冤枉,逛窯子是使了銀子的,能算犯罪啊?舊社會的男爺們誰不……”

“住嘴!經查,抗戰期間,你們和國民黨的游擊隊也有聯絡。”

一槍準更急了:“那是聯合打鬼子呀。我們還和共產黨的獨立團有聯絡呢,我們大掌櫃的跟他們關團長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