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保證書上的條約,把人狠狠揍了一頓,算下來,後面能繼續參加比拼的,應該只有四十三個。”
說話間,這一場比拼已經結束,大螢幕上的數字有了變化——
第一名,c國,238分。
第二名,A國,229分。
……
雙方的差距一下子拉開了十一分。
這一場是個人戰,但是又類似於擂臺賽。
每個國家出一個人,抽籤抽到紅色籤的兩個人比第一輪,穿越障礙奪取對面的旗幟,奪到旗幟的為擂主。
而後抽籤抽到數字1的人上場,比第二輪。
擂主幾乎沒有喘氣的時間。
擂主連續拿到三面旗幟得一分,守擂失敗則更換擂主,被打敗的人不能再次上次,只能在出戰隊伍裡出人挑戰。
A國的兩分都是牧雲枕拿的。
但是A國運氣不好,牧雲枕作為擂主,守到第八局,眼看著再贏一局就可以拿下一分的時候,偏偏第九局遇到了c國人。
即使因為車輪戰體力有所下降,但以牧雲枕的能力,又怎麼會敗給c國人。
是c國人在身上偷偷了一把手刺。
牧雲枕沒想到有人會在這樣場合上使用暗器,一時不慎,手臂上捱了一下,旗幟落到了c國人手中。
她和隊員們向裁判提出c國人使用暗器,裁判指著條約給他們看——
條約裡沒有寫不允許使用暗器。
只是作為禮儀之邦,A國以君子之身應戰,他國卻以小人之心迎戰。
c國拿到擂主後,擂主的位置就再沒有變動過。
知道隊員們心中憤憤不平,牧雲枕沒有阻攔他們嘗試,只是嚴詞告誡,但盡力一試,不可不顧身體、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