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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中已經有足夠的表達和證明是否是?�

我在本文中同樣也表示出這樣的疑慮:我,或者乾脆講我們,是否是已經都變樣,變得叫自個不滿意甚至不認識了?�確實如此,我已經變樣了,變得叫自個不滿意了,不認識了。我現在越來越覺得自個醜陋不堪,叫我厭煩,令我鄙夷。我是說,我有點看不起自個。我甚至懷疑我還是不是一個正常的人。我經常自問:我是誰?為了什麼?正在什麼?將會什麼?可我不知道。我回答不了自個提出的問題,雖然看起來這是一個很普通的問題。普通的問題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個不應該像現在這樣的樣子。真的,我現在太叫自個失望了。�你們不知道,我本來是一個最好交誼、最重感情、愛自然、愛真情、坦率、誠實、嫉惡如仇、愛憎分明、不畏強暴、厭惡庸俗、任性、膽大、急躁、易怒、粗魯等,總之是一個頗有性格的人。可現在我完全變了,變得唯唯諾諾、斯斯文文、謹小慎微、患得患失、待人接物溫文爾雅、言行舉止恰到好處,像一臺機器生產出來的“合格產品”。生活中,我很懂得見機行事,看風使舵,為無謂的名利撒謊,撒了謊還不臉紅。我把自個包藏得死死嚴嚴,不讓別人瞭解、認識,不暴露思想,不流露真情,對什麼都看得慣,無所謂,想得開。我還經常附庸風雅,譁眾取寵,裝瘋賣傻……還一切都做得得心應手,還自認為這就是成熟。�真是惡俗之極啊!�

當然了,這一切確實能幫我在芸芸眾生中立住腳根,應付自如,併名利雙收。我似乎在某種意義上應該感激自個。可從根本意義上講,我覺得自個是不划算的。因為我是在玷汙自個。

我覺得自個是拿了珍貴、崇高、美好的東西換來了一點淺薄、浮躁、虛妄的玩藝。�有本不大容易讀懂的書,開頭第一句話就是:�一天清晨,格里高爾·薩姆沙醒來,忽然發現自己已經變成一隻大甲殼蟲。�這話我不大相信。或者講我情願不信。�

我確實不大相信人會變成甲殼蟲什麼的,而且那麼突然。�確實不信。�

確實不情願相信。�

不過,現在有許多事體、很多問題,我都不願相信,不想知道,更不想去刨根問底。其實,我正巴不得不知道才好呢。可這樣的問題實在太多,譬如講——�我們領導到頂對我怎麼樣?�

下回撥職晉級有沒有我的份?�

人家在背後是在怎樣講我?�

我這樣幹下去會有什麼結果?�

我需要改變一下工作環境嗎?等等。�

這是一類。�

還有一類,譬如講——�

我未婚妻是否是真格兒愛我?�

她還是否是處女?�

我們將來會勿會結婚?�

我們結婚後會勿會離婚?�

還有,我的同母異父的小妹整天在社會上幹什麼?�跟她一塊玩的那些小夥子是否是歡喜動手動腳?�她被人欺侮過沒有?等等。�

還還有一類,譬如講——�

我到底在怕什麼?�

我應不應該害怕?�

不害怕會勿會怎麼著?�

人家有沒有在怕我?怕又怕什麼?等等。�

還還還有一類,譬如講——�

我為什麼怕這怕那?�

我為什麼討厭自個?�

我為什麼老是撒謊?�

我為什麼變得叫自個厭惡?�

今後我會勿會變得更不成樣子?等等。�

還還還還有一類,譬如講——�

我是否是活得太窩囊?

我所有做的說的想的怕的,是否是都很莫名其妙?等等。�所有這些問題,我懂得我自個並不想知道。我覺得糊里糊塗不知道反倒更好。�可我就是知道。真的知道。�

我知道,我的所有問題,或者講毛病,都是出自一個不休的“怕”字。既怕別人,也怕自個。因為怕自個,怕自個失去這個,丟掉那個,所以才怕別人。因為怕別人,所以才為別人亂想、亂說、亂動。不要說的,一旦為別人做人,我們便不知道自個是誰。�

因此,我認為,我所以變成這樣,變得叫自個(肯定也叫別人)不滿意、不認識,原因篤定是因為我怕得太多、太深、太廣的緣故。�糟糕的是:所有的所謂的可怕,多半是我們自個認為的,甚至是莫名其妙的。要真是豁出去想一想,便會發現別人並不值得可怕的,真正可怕的是自然、自己。自然能夠毀滅我們的載體、客觀,而我們自個的各種性格弱點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