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也就沒有意義了。
我總是在追求意義,可是我追求的意義究竟是什麼呢?
我不喜歡他給我的感覺,從來都不喜歡。我喜歡的只是許陌生。哪怕當年許陌生只是抱著我,也好過他那次做的所有的動作。我甚至也從曾經幻想過舒鑫給我的那種感覺,我總覺得我若是同他在一起應該也不會太差。但唯獨這個人不能是李輝。
李輝給我的感覺就是不舒服的。可能也是因為我本來就不喜歡他吧。但是這種不舒服甚至超過了我許多次所感受到的不舒服。我實在是沒有辦法繼續了,所以說清楚真的會好一些。也許如果當年沒有許陌生,我可能根本就不會和李輝玩。而且也根本不可能愉快的玩耍。我跟有些人玩時總覺得會尷尬和侷促。需要一箇中間人作為橋樑。所以以三人為單位的朋友,反而可能會更適合我。有些事感覺錯了就是錯了。我是喜歡什麼樣的感覺呢?我可能始終喜歡我第1次見阿瓊,或者阿穎給我的感覺吧,我討厭的感覺並不多。只要他稍微有一點好,我便覺得那種感覺是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