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過的很快,白凌君要麼忙著跟楊茜除錯裝置,要麼忙著使喚鬼,幾乎沒時間出門。
正月十五之後,人們開始工作,白凌君也裹起大衣,半躺在書店門口圈起來的小吧檯裡玩手機。
抬眼就能看到窗外消融的雪從屋簷上滴落下來,路人低頭,縮著脖子,三三兩兩匆匆離去,清晨從左向右,傍晚從右向左,因為右邊再隔兩條街的地方,是林時家的大樓,以它為中心,是這個片區的商業區。
偶爾有人路過這不起眼的小書店,也進來看兩眼,繞一圈,出來說:“老闆,你這書都舊了。”
白凌君頭都不抬,手撐在椅子扶手上一揮:“愛買不買,上你們的學去吧。”
客人就唸唸叨叨,悻悻的走了。
二月初,楊茜房租到期,決定搬來與她同住,白凌君問了好幾遍說:“你確定吧,上班那麼遠,要是因為租不起房,那……額……”她有些心痛,但還是妥協:“你可以不再給我錢,反正你已經出師了。”
“沒有出師。”楊茜幾乎下意識就說,說完又覺得唐突,委婉道:“我來這裡,就是想求白老師庇護,一個人在家很害怕。”
於是地下倉房被收拾成次臥,楊茜住進去,每天很早就要擠地鐵通勤,白凌君偶爾早起,會幫她帶早餐,看著她風風火火出門,然後縮在吧檯裡吃自己那份。
行人來來往往,白凌君從未這麼仔細的看過臨江市清晨的太陽。
她突然想起一些小事。
以前她不會吃早餐,因為很麻煩,起不來,要補覺,談戀愛後才養成這個習慣,那個人總要把她薅起來,看著她迷迷糊糊吃完,又鑽回被窩裡,才去上班。
副本里也是。
確定關係後幾乎都是那人整晚整晚守夜,第二天準時薅她起床,她那時就想,這人是不需要睡覺嗎,還是就純為喊她吃個早飯。
現在看來,的確只是不需要睡覺而已。
失戀有股後反勁,總是在做各種事的時候,想起以前身邊還有另一個人。
其實就一年多,白凌君也不知道為什麼後勁這麼大,可能因為莫渝秋並不是一個壞的戀愛物件,豪門繼承人,有錢有素養,玩弄感情的時候很認真,玩膩了也很果斷,沒有冷暴力,也沒說要她還錢。
算很好了,畢竟她白凌君是什麼爛人啊,她有什麼資本,又憑什麼把人家留在身邊?
分手那天她久違的哭了,其實並沒有悲傷到需要哭成那樣的地步,但眼淚就是不聽話的往下掉,好像大腦在說:“一個Atm機而已,什麼清白不清白的,你又不在乎”,身體卻在說:“你失去了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東西。”
她的確不在乎清白啊名譽啊什麼的,剛從孤兒院出來那會,她在夜店門口偷腳踏車賣,路邊抽菸的車主看到,把她拉到巷子裡說:“一輛腳踏車,再加四百,你給我用口。”
當時她還未成年。
最後男人失去半個睪丸,整條街的人都在傳:“最近有個偷車雞,玩的特野。”
大白天有混混認出她來,就邊嬉笑邊喊:“今晚去哪片偷車?”
他們當梗玩,“去哪偷車”的意思就是“今晚去哪賣?”
那時候白凌君是真的,一點都不在乎,聽到聲音她停下來,不喜不怒的看著那群混混,問:“給多少?”
混混頭子很驚喜:“我們這麼多人,打個折,50一個唄。”
“窮逼。”
她不會做這個,因為髒,怕染病,就單純想問問,看自己值多少錢。
這條街在北邊,臨江北,城中村,後來她去南邊,才認識了莫渝秋。她很少白天出門,害怕走在大街上,有人認出她來,喊:“莫總包養了我們那的名妓!”
天呢。
光是想想,就覺得莫渝秋下半輩子完了。
所以分手那會,白凌君並不覺得莫渝秋說的話不對,也能坦然接受,但她就是堵得慌,好像身體在說,她一直以來的習慣,就是身邊有另一個人。
這個人不能是別人,只能是莫渝秋。
她的味道,身形,瞳孔的顏色,舉手投足的角度……一切都恰到好處的嵌入能令白凌君感到愉悅的區間。白凌君不會焦躁,不會陰鬱,只要她出現。
只要她出現。
嘖。
人的本質就是犯賤。
但與此同時,她又計劃著時不時膈應膈應莫渝秋。
很符合她睚眥必報的個性,但很矛盾,一邊受虐上癮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