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各地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豐富多樣,是世界上方言和語言資源最豐富的國家之一。普通話、方言、少數民族語言共同構成了中華民族多樣化的燦爛民俗文化。
不少普通話詞彙,方言中多有其他的表達。比如普通話的“理睬/理”,用地道四川方言表達,多與“張”與“耳”相關的詞,比如“張耳”、“張”、“耳”、“張視”、“耳視”等,詳述如下。
一、張耳
清·劉省三《躋春臺》卷一《過人瘋》: “人得瘋病是痰迷心竅,莫張耳他,自然會好。”又《節壽坊》: “聽壽姑之言,如對牛彈琴,全不張耳。”“張耳” 即理睬。
“張耳”在巴蜀地區如今的使用產生了分化。川西壩子等地多說“張視”或“張”,川東地區以及重慶多說“耳視”或“耳”。當然也存在混用的情況,尤其是處於成渝之間的地區。
二、耳(俗作“爾”)
明·李實《蜀語》: “不與人分辨曰不理……亦曰不爾。”
清唐訓方《里語徵實》卷中下: “不與人分辨曰不理,不爾。”
張慎儀《蜀方言》卷下: “不禮人曰不爾,曰不偢不睬。”
民國二十四年 《雲陽縣志》卷十四《禮俗下·方言上》: “不爾,不理也。”
民國十五年《簡陽縣誌》卷二十二《禮俗篇·方言》: “不理人曰不爾識, 曰不偢不睬。”
民國二十一年《萬源縣誌》卷五《教育門·方言》: “不理人曰不爾識,曰不張識,曰不偢不睬。”
《四川方言詞語考釋》: “不爾視:不理睬。《蜀語》: ‘不與人分辨曰不理……亦曰不爾。’”
“爾”或“耳”音借, “耳”活用為動詞,表示聽的意思。如《明清通俗小說語彙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2009/93):“不爾”應寫作“不耳”。
《晉書·王述傳》: 若其不耳,宜改遷園陵。
宋高宗《七十二子贊·仲由》: “惡言不耳,仲尼賴焉。” “不耳”正謂不聽或不入耳。
《古本小說整合》明刊本《三寶太監西洋記》第八回: “眾妖精說道: ‘就是你要添,我也不耳你了’” 此正好與清代 《西蜀方言》“不耳他”相印證。
三、耳視
“耳視”又作 “耳食”、“耳識”、“爾識”、“爾視”等。音:ěr si。同“耳”也作“爾”一樣,“視”也作“食”、“識”,目前沒有權威資料一錘定音確認哪個是本字。據義選字,似應作“耳視”。耳,聽也; 視,看也,則“耳視”引申為理睬。
民國二十一年《萬源縣誌》卷五《教育門·方言》: “不理人曰不爾識,曰不張識,曰不偢不睬。”
民國二十三年《重修清苑縣誌》卷四《人物下·文學》: “ (陳僖) 性清介寡交,素不耳食,非目睹不敢信。”
民國二十四年《萊陽縣誌》卷三之二《禮俗·方言》: “不信閒言曰不耳食。”
姜亮夫《昭通方言疏證》 : “昭人言耳食,猶俗語理睬之義, 不耳食即不理睬也。俗師皆作此二字,其義未甚明晰。略謂以耳而食為事理之不可能,故不理睬也。俗又作爾識,則以義造詞也。”
四、張
張 理會; 理睬。動詞。《四川方言詞典》: “張:理會; 理睬。”
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三本楔子: “我張著姐姐哩。”
《躋春臺》卷一 《過人瘋》: “那時節要報仇上聖阻擋,你想要跟他和才莫人張。”“才莫人張”即才沒有人理你。
《躋春臺》卷二《巧姻緣》: “我都想來,又怕狗咬,又怕莫人張我。”
又卷三《雙冤報》: “王氏恨夫打他,任你亂抓亂滾,全不張他。”
又卷四《錯姻緣》: “素貞見夫不張,只得脫衣先睡。”
五、張視(張識)
張視:即理會、理睬。音zāng si,同“耳視”一樣,“視”也作“識”,即“張識”,沒有權威資料一錘定音確認哪個是本字。
民國二十一年《萬源縣誌》卷五《教育門·方言》: “不理人曰不爾識,曰不張識,曰不偢不睬。”
六、筆者舉例
例句:
1、你就不用在這裡裝倒可憐兮兮的樣子了,你爸不得張識你!此處“張識”可替換為前述的“張、耳(爾)、耳(爾)視(食、識)”,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