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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回 當純法天

張珪乃何許人也,為何竟敢這般膽大包天的冒犯當朝郡主?說來全靠當朝丞相,其父張弘範庇護。

張弘範字仲疇,張柔第九子,保定路定興縣人氏,元初著名大將。元太祖八年,其父張柔在元軍南下中原,趁金都南遷之際,以地方豪強身份,聚集鄉鄰親族數千餘家結寨自保。元太祖十三年,與元軍戰於狼牙嶺處,兵敗被俘,降於元廷。元太祖二十年,朝廷任命他為行軍千戶,保州等處都元帥。

元太宗十年,張柔四十九歲,張弘範出生,這時金朝已亡國四年,所以他並非金朝臣民,稱為元朝將士比較穩妥。

張弘範自幼拜在宋末元初著名大儒郝經門下,也為郝經門士之一。他有八個哥哥、兩個弟弟,八哥便是後來承襲萬戶爵位的張弘略。

元憲宗蒙哥六年,張弘範二十歲,身長七尺,儀表出眾。不僅擅於騎射,更以馬上舞槊而聞名於世,且詩詞歌賦,亦樣樣精通。當時男子成年均有蓄鬚之風尚,他長鬚拂胸,丰采翩翩,算得上一位美髯公。

元憲宗蒙哥六年,張弘略接任順天路總管,前往元廷大汗之駐地,順天軍置述職。元廷命張弘範接任其兄,代理處置轄區政務。

當時元廷將士軍紀懶散鬆懈,官兵所到之處燒殺搶掠、無惡不作。

張弘範以為:“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凡不遵守法度者,毋論職位高低俱要依法嚴辦。”

此後,元廷軍隊風清弊絕、耳目一新。

中統元年,忽必烈繼承汗位,改元中統。此時張弘範二十四歲,元廷任命他為御用局總管。

中統三年,東平行省之李璮起兵叛亂。忽必烈帝派張柔、張弘範父子,率兵二千前往大都,檢閱征討大軍,並當即任命張弘範為行軍總管。

爾後張弘範跟從親王孛兒只斤·合必赤,前往討伐李璮,他不避艱險,屢立奇功。

李璮之亂平息之後,元廷認為:“璮握地方兵民之大權,久之必為禍患。”遂罷免其世侯爵位,張弘範因此也牽連丟官。

至元元年,八哥張弘略調至京城充任宿衛。忽必烈在張柔諸子中,選拔出張弘範來代替其兄,並親賜金印虎符,正式任命他為順天路總管。

至元二年,張弘範由順天府調往大名。未上任之前,他改穿便服微行出訪,到各處走訪民間疾苦,察查吏治。發現收租之官員非法加派,民間怨聲載道。於是他上任後所作第一件事,就是懲辦那些不法倉吏。

由於這些措施,很快取得當地百姓擁護。

當年適逢洪澇大災,民不聊生。

張弘範未經朝廷批示,便免除災區全部賦稅。

賦稅官員大怒,聯名奏本,曰:“範持帝寵,犯下專擅之罪也。”

張弘範得知,求赴大都向帝申訴。

朝堂之上,忽必烈問曰:“為何申訴?”

張弘範五體投地,叩首不迭曰:“罪臣以為,國之錢糧,存於朝廷小倉,莫如存於民間之大倉。名地遭災無糧交訖,倘要民口奪食,國之小倉自然充實,但百姓因此都會餓死。捱至次年,何人耕田納糧?民若衣食無憂,方能年年納貢,若能長此以往,國庫必定充足。”

忽必烈聽了,點頭稱讚,曰:“卿言之有理,無罪也。”

至元六年,元相伯顏與宋朝爭奪襄陽。

忽必烈任命張弘範擔任益都、淄萊等路行軍萬戶,前往軍前效力。

元相伯顏久攻不下,便採取張弘範困城斷糧、水陸夾攻等等計策破敵。

宋朝襄陽守將呂文煥,從至元四年到至元九年,苦苦堅持六載,終在元軍破樊城後不得已而降之。

元帝龍顏大悅,賜張弘範錦衣、白金、寶鞍等榮譽。

至元十三年正月,宋廷派遣宗室趙尹甫、趙吉甫等,攜傳國玉璽及降表,赴元軍大本營乞和。元廷丞相伯顏見降表中,宋以伯、侄相稱。遂派張弘範等人,入臨安府說服宋廷改為臣僕之稱。三月,元軍進駐臨安,宋幼主趙顯恭帝及全太后等均被押送至大都。

至元十四年,元軍凱旋。朝廷加封張弘範為鎮國上將軍,任命為江東道宣慰使。這時他雖剛剛四十一歲,卻已是武官中的從二品大員矣。

至元十五年四月,文天祥、張世傑等擁趙昰為帝,帝逃到廣南東路時,病死於硐州島上。繼而擁立廣王趙昺於崖山,改元祥興。元廷命張弘範為蒙古漢軍元帥,前去圍剿流亡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