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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這唐方鏡也太難相處了吧?

幹了啥,反正最後還是執行不了。

老唐閒著也是閒著,於是就接了下來。

本來打算好好研究一下,把那幾個案子的被執行人送去吃幾碗國家飯的,結果剛把第一個弄得行政拘留後,後面的案子就都解決了。

對方聽說是唐方鏡接了這個案子,而且之前已經把人送進去了,馬上就說要執行,甚至上趕著把錢打了過來。

幾個案子的申請人喜極而泣,老唐卻覺得很無聊,這年頭想認認真真地做個案子咋就那麼難呢。

不過好在今天中院來了電話,要再次開庭。

還是拎著手提包一路走到中院,開庭後審判長也沒廢多少話,直接宣讀了判決書。

「本院認為,妨害公務罪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是依法執行職務———-綜上,本案檢查小組的執法依據違法,執法程式違法,以本案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再審申請人劉巧巧的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

「對再審申請人劉巧巧及其辯護人所持辯護意見,本院予以支援,原審判決再審申請人劉巧巧構成妨害公務罪不當,予以糾正,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百條第三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撤銷天延市中級人民法院-————-號判決。」」

「再審申請人劉巧巧無罪!」」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宣讀完判決書,隨即看向了唐方鏡。

結果卻發現這位唐律師臉上的表情好像··很不高興?

不是,你這人什麼意思,你申請無罪判決,我們這邊都已經給你判了無罪,

這可是自己把自己的判決給撤銷了啊!

為什麼以前會有那種上級法院和本級法院拉扯行為發生,就是因為這種情況意味著自己打首己的臉。

要自己承認自己之前的判決不當,予以糾正!

這可是影響很大的事,所以就是要硬挺,不管你上級法院怎麼說,反正我就是這麼判的,要麼你自己去判。

這次他們審委會專門開會研究決定要判無罪,結果,這位唐律師居然還不高!

真就沒見過這樣的人!

不過審判長也不好說什麼,只能按照程式將判決書給了老唐。

老唐一臉不愉快地拿過判決書,等審判長宣佈庭審結束後便告辭離開,那股子「喪喪」的感覺,讓公訴人都不爽了。

按道理來說,我們這邊才應該不爽好嘛!

劉巧巧的案子當初檢察院可是逮捕了的,這改判那同樣對檢察院影響很大。

於是等老唐離開後公訴人終於忍不住道:「你們說這什麼情況,老單,你說這唐方鏡到底怎麼了,贏了官司還那副表情?」

老單也就是審判長搖搖頭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我就覺得這種人肯定很難相處。」

大家在隨便聊著,案子判完了,又不能代表其他,尤其是這樣的案子,那是審委會決定的。

老唐這邊自然不高興,天延市中院居然還是改判無罪了!

難受,真的難受,這個案子可是天時地利都具備了。

結果居然還是改成了無罪,你說這事鬧的,什麼時候他唐方鏡能好好體驗一下別的律師做刑案那種「艱難」呢?

做刑案一點都不難啊,你看這高院中院都很配合。

也就老韓不在,否則高低得好好噴幾句,刑案不難?你要不要聽聽你在說什麼!

就你那張臉,那滿身的傷痕,按規定去會見,就沒見哪個看守所敢把你攔著不讓會見。

其他的就更不用說了,檢察院法院都把律師視為敵人,各種不配合,你這邊得求爺爺告奶奶的求著辦事。

唉,人比人氣死人啊。

不過老韓也不會真的說什麼,這都是人家自己拼出來的。

老唐想了想還是撥通了劉巧巧的電話,從今天開始,對方就無罪了,不用再去社群矯正了,也不用擔心有案底影響孩子了·—··

後面這個沒辦法,儘管有各種普法,但很多人還是認為只要有案底就會影響到孩子—

廟前街司法所,今天是劉巧巧定期報到的日子。

程式還是和往常一樣,只不過劉巧巧屬於重點的監控物件。

主要是因為她一直不認為自己有罪,社群矯正嘛,首先最起碼罪犯需要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後面的工作才好開展。

但她一直不認為自己有罪,對於矯正行為也帶著對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