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生便在縣衙大堂上高聲承認道:“我因貪戀楊氏貌美,欲娶她為妻,因此便殺死了她的丈夫,她對此一無所知。”
縣令得了他這話,巴不得早點結案,好回去與三姨太顛鸞倒鳳,為了鐵定此案,便是急忙問道:“朱生,空口無憑,你可有證據來?”
朱生聽他如此問,便知這昏官是饒不掉自己的了,於是胡亂說道:“有血衣為證,藏在家中。”縣令就派衙役到他家裡去搜尋,竟然是沒有找到。
此後便是衙役們嚴刑拷逼問血衣下落,昏死過去幾次又甦醒過來的朱生,本著死就死了!但得救活可憐又無辜的楊氏之想法,仍然堅持說:“許是我母親不忍心讓我去死,才不拿出來做證據吧!你們讓我回家親自去找便是”
於是一班衙役押送著他回到家去,朱生對她母親說道:“娘呀!你就拿出血衣來吧!我肯定是活不成了!你不拿出血衣,他們酷刑相加,我也是活不成的,反正總歸都是個死,遲死不如早死,你就讓兒少受些罪吧!”
朱生母親見到兒子渾身上下,體無完膚,面上幾無血色,嘴唇乾裂得盡是血枷,十指指甲蓋全沒了!衣裳也都打成了布片兒。她知道孩子受了不少的罪,便聲淚俱下地走進後屋,過了一會兒,拿出了件血漬未乾的血衣交給差役。看著血衣,雖然衣服上血跡還未乾透。這班衙差哪管這麼多,押了朱生回縣衙覆命了事。
縣令仔細檢視血衣,也不叫仵作驗驗,便認為證據確鑿,判處朱生死刑,秋後問斬。
府城上司兩次駁回其重審,但是縣令為了交差,好過幸福生活,堅持維持原判,朱生知道自己活不成了,其口供也是不變,於是被判了死刑,案子拖拖便是一年多,行刑期又快到了!
這一天,縣令正在堂上審理一個案子,忽然有一個紅面酋胡的高大男子,直接闖入公堂之上,差役們近他身邊盡皆東倒西歪跌跌撞撞,躺在地上痛苦不堪。
來人雙眼瞪得溜圓,怒視縣令大罵其道:“好你一個昏官,貪贓枉法,不講道理,怎麼能治理好此縣百姓!”
幾十個差役跑上堂來,又想要抓住他,那人只是雙臂一揮,差役們又一個個都跌倒在地上。
縣令害怕了!想要逃走了事。那人卻大聲說道:“昏官你且聽了!我乃是本地城隍,你如果仍想逃跑,我便馬上殺了你!”
縣令聞言嚇得癱倒坐在地。那人便說道:“朱生殺人一案,那殺人的乃是無賴潑皮宮標,與朱生毫無關係,你屈打成招,又不辨是非,再要一意孤行,胡亂定案,壞人生壽,便將你死來,打入十八層地獄,受無邊業火酷刑!”
說完,那人便倒在地上,昏了過去,才是過了一會兒,他就醒了過來。臉上沒有一點兒血色,鬍子也變成了山羊短胡,個頭小了一圈半。
衙役上前捉住,問他是誰?打哪裡來的!卻原來就是宮標本人。才過了堂,打了一頓板子,他便是承認了全部的罪行。
原來,宮標無賴潑皮,家在楊氏與媒婆家後邊,那時賭錢輸了!知道鄰居家男人要出門去討債回來。
他就在心裡想,男人腰裡一定纏了很多錢來。等到把人殺了!才知道一無所獲。
先前死不認賬,捱了頓打回家完事。後來聽說朱生屈打成招了!暗自慶幸自己命硬。可他卻是不記得了“人在做天在看”。
至於他自己怎麼就闖進公堂,怎麼就大罵縣令,打趴下一干公差,他自己也是說不清楚記不明白是怎麼回事兒!
縣令怕又有異事發生,只好打起精神審明案情,當問朱生的血衣是哪裡來時,朱生自己也不知道,又審問朱生的母親。
原來是她害怕兒子繼續受刑罰之苦,自己割破自己的手臂染血而成的!查驗她的左臂,刀痕還在,仵作驗證血衣上的血邊確是朱生母親的。
縣令十分驚奇,自知自己昏頭招惹了神明,便不敢再行造次,於是便釋放了朱生回家,把個潑皮無賴宮標判為死刑,天天在監獄裡打個半死,卻就是不讓他死去,只待秋後問斬。後來縣令被人彈劾罷官,受到罰沒抄家處置,也在拘押監獄期間死了。
至於投影宮標身上的城隍!那是朱生母親前幾日到城隍廟燒香,向城隍爺的神像訴說了兒子蒙冤受屈,將要問斬事後,城隍怒火中燒,顯靈破案所至。
一年後,被害男人的母親,不想楊氏孤寡一輩子,讓她改嫁自去,楊氏感激朱生捨生相救,是個重信守義的漢子,於是便嫁給他做了朱生的妻子。媒婆吃了一頓打,這年也賺了一錠銀。
而城隍廟裡,常有人酒後唱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