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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殺 手

“唱慢板”的自從六人之戰後,便回到家裡,莫醒醒很是高興,“唱慢板”的卻愁眉不展。

杜刺史正在喝酒,顏真為自己倒了一杯道:“我們的眼線已經找到了‘唱慢板’的住處了。”

“很好,那麼找到對付他的人了嗎?”

“是的,找到了三個。”

“三個什麼樣的人?”

“三個十分惜命的人!”

“你找三個十分惜命的人去殺人?腦子壞了嗎?”

“如果找三個不要命的人,他們只會死的更快,反而只有十分愛惜自己生命的人,他們下手才會更準更狠更會一擊斃命!他們的策略只會更加的嚴密,手段也會更加的兇殘!”

刺史道:“但願是吧,他們值多少?”

“一人一百多兩。”雖說是一人一百多兩,顏真又從中扣了些,作為自己的辛苦費。

“太少,你每人追加到兩百兩,只要是人才,不論出生不論背景不論以前做過什麼,我們都要用,可以長期利用嘛。”

杜刺史又道:“他們現在在什麼地方?”

“已經到了離他最近的客棧了,只在等你的命令!我還找第四個人,萬一他們失敗,就讓第四個人動手!”

刺史連喝了三杯酒道:“我只要結果,還要什麼命令?記住最好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無論什麼時候!”他知道有時候不暴露很難,又道:“儘量不要暴露自己!”

客棧中三個殺手彼此是認識的,穿著都很普通,因為這次行動重新聚集在一起,盧笙的兵器是硬頭錘,硬頭錘的鈍端由許多不開鋒的斧刃組成,不但不怕捲刃而且還能砸扁鎧甲,但是他喜歡用它砸人的頭,只要被它砸中,無一例外地會腦漿迸裂,他很喜歡他的兵器。明昭的兵器是雙尖劍,雙尖劍有兩個稍微彎曲的劍刃,只有四十厘米的長度,混戰中絕對是突圍的好利器。胡遷的兵器則是套在左右手臂中的手甲鉤,被衣服覆蓋,只有四把鋒利的伸縮自如的鉤子,如果鉤子勾住了你的肉,那麼你的肉則會脫離你的身體。

三人曾在一個裡村子居住,都被認為是不正常的人,盧笙的父母一點都不喜歡他,而是喜歡他的弟弟,他的弟弟是個會讀書的人,首考便中了秀才,被鄉里認為是小神童,他的父母越發喜歡他,直到他的弟弟病逝,他的父母對他更是愛理不理,如陌生人般,這給他的生命中留下了很長的一段自卑的心理,自卑的人不敢說話的人,總是容易成為異類,成為被嘲笑的物件,明昭則是在學堂時候總是背不出很多文章,總是墊底留級,整個學堂的學生都認為他的白痴。胡遷則是偷了學堂先生的一兩銀子,他確實偷了,但是他又放回去了,可是這個舉動偏偏被另一個先生給發現了,不僅貪汙了銀子並栽贓到了他的頭上,被偷的先生很生氣,一直對他的身心攻擊了三年,直到他離開學堂,胡遷告訴他們,他曾經跟蹤過那個偷錢的先生,他用偷來的錢買了壇上好的綠溪酒!盧笙相信胡遷,因為他確實看到過那個先生的住處有一大壇綠溪酒。

他們又聊到了村裡的狗,明昭說,他曾經打死過一條鄰居家的狗,因為那條狗夜裡鑽到了他家的雞窩裡面,準備吃雞,狗的眼睛在夜裡會放光,這正好把進雞窩裡取雞蛋的姐姐嚇了一跳,他在憤怒下打死了那條狗,並把它埋在了門前的葡萄樹下,過了幾天,明昭問了隔壁的比自己略小的女孩子,你家的那條小土狗去了哪裡?女孩說:“不知道,好幾天沒回家了。”但是她的神情並沒有什麼憂傷,他記得她說話的時候總是喜歡笑。

胡遷說:“我看到了你殺了條狗,並且告訴了她。”明昭驚訝的哦的一聲道:“你為什麼告訴她啊?”

“因為她是我的表妹。”他的表妹很可愛,他希望看到她的笑。

他們又聊到了他們一起上學時的傻子,他們仨共同認為他是傻子,雖然那個傻子也堅信他們仨在各方面是不如自己的,他們認定他是傻子是因為一件事,或者是經常發生的一件事,那個傻子總是在憋不住尿的時候才會對先生申請去茅房。還有一次,是拉出來他才怯怯地提出來去茅房,他們三人哈哈大笑,並一起回憶那個人的名字,有的回憶姓王有的回憶姓趙,他們吃了菜,盧笙嚼著花生米道:“這個很不好吃,太軟了,你們吃看看。”他們吃著吐了出來,確實很難吃。小二過來嚐了一口,不以為然道:“就是這個味啊,很不錯,你們多吃點,吃多就習慣了。”

胡遷一聽不高興了,這是什麼話,他一拍桌子道:“把你掌櫃的給我叫過來!”

小二道:“叫過來還是這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