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男女平等的家庭裡。
從小母親就告訴她,村裡的姑娘都是叫招娣盼娣想娣,只有她有正經名字。
弟弟出生後,她沒有被溺死在河裡、旱廁裡、鍋裡,或者被拐賣、走失。
身上更是沒有一根針。
村裡再沒有像他們家這樣男孩女孩一樣看待的人家了。
弟弟吃雞腿的時候,她有雞屁股吃;
弟弟做新衣服的時候,她有碎布湊的新衣服;
弟弟讀書的時候,她有用舊的課本。
雖然年紀比弟弟大兩歲,但由於當年的政策,家裡人隱瞞了她的存在。
只給弟弟上了戶口。
直到她10歲被計生委發現,家裡交了罰款,張莉有了戶口能讀書。
雖然她比弟弟晚一年入學,但能一直讀到高中。
張莉一直心存感激。
所以當弟弟高考失利父母要花高價送去大專家裡錢不夠時,高二的張莉輟學去城裡打工,供弟弟讀書。
很快張莉到了該嫁人的年紀。
父母不願意讓女兒結婚,疼愛女兒的人家都想多留姑娘幾年的。
張莉心甘情願地把打工掙的錢都給了父母。
一直到28歲,張莉的弟弟要結婚了,給不出彩禮。
沒辦法,張父和張母哭著把女兒賣給了,哦不嫁給了城裡一個大齡鰥夫董斌。
收了30萬彩禮。
鰥夫還帶著個兒子,據說前頭老婆是意外去世的。
誰知道呢,反正最後是鰥夫的父親坐了幾年牢,女方家鬧了段時間也給了諒解書。
張莉什麼都不知道,畢竟父母都說這是戶好人家,父母哪裡會騙自己呢。
嫁了人的張莉過了幾天好日子,很快懷了孕。
董斌不讓她上班,張莉便辭了工。
十月懷胎後生下一個女兒。
從那以後,生活就變了。
董家不喜歡女兒,哺乳期的張莉不僅要照顧女兒,還要伺候董斌的兒子董明傑。
公公坐牢沒回來,婆婆時不時就來家裡視察,說是檢查張莉這個後媽做得怎麼樣。
張莉每每伺候完老的伺候小的,還要聽婆婆對繼子說自己的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