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西班牙人開闢美洲大陸的方式,與後來的拉薩爾、劉易斯和克拉克為操法語和英語的諸民族開闢美洲大陸的方式一樣。
六、歐洲的第一個殖民地帝國
到1550年,征服者們已完成他們的工作。西班牙人繼續發展其海外屬地的道路這時已暢通。由於美洲大陸的土著居民不象亞、非兩洲的土著居民那樣密集或被高度地組織起來,伊比利亞人有可能大批地在美洲拓居並強行推廣自己的文化。因此,他們建立起歐洲的第一個真正的殖民地帝國——一個完全不同於非洲和亞洲的純粹商業帝國的國家。
這些恃強凌弱的征服者作為帝國締造者是頗為能幹的,但作為帝國行政官員則平庸無能。他們不能過安定的生活;他們陷於內訌中,在長期的爭鬥和目相殘殺的戰爭中使自己計程車兵大批死亡。例如,曾征服秘魯的皮薩羅兄弟5人中,只有一人歷經這些戰爭而倖存,而且,他是在西班牙監獄裡給束自己的一生。這些征服者如果不受干涉,也許本可以逐漸發展起建立在剝削土著勞力基礎上的、分散的、實際上獨立的封建社群。但是,西班牙王室無意讓這樣的事態得到實現。它已抑制了西班牙國內的封建傾向,不會容忍出現新的海外封建貴族。因此,征服者們被強行樹立王權和王室公正原則的官僚所取代。
居於這一帝國行政結構頂端的是西印度事務院,它設定在西班牙,受到君主的嚴密監督。它負責作出一切重要的任命,並對殖民地事務行使一般管轄權。美洲的最高權力是委託給分別坐鎮在墨西哥城和利馬的兩名總督。墨西哥城的總督領導新西班牙總督轄區,它包括北美洲所有的西屬殖民地以及西印度群島、委內瑞拉和菲律賓群島。利馬的總督負責秘魯總督轄區,它包括南美洲剩下的西屬殖民地。這兩大總督轄區再分成較小的單位,由檢審法院即地方議會統轄;檢審法院是仿照以往為管理新從穆斯林手中解放的地區而在西班牙設立的機構建立的。這些檢審法院配備的工作人員是專業律師,他們通常沒有過多的家族自豪感或軍事野心,因而成為理想的王室僕人。16世紀時,這種檢審法院在美洲有10個。
西班牙在南北美洲的行政管理的一個基本問題是如何對待印第安人。征服者及其後裔要求擁有放手對付印第安人的權力。他們論證說,土著無能、不可靠、奸詐,唯一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是建立基於強迫勞動的、無拘無束的地方領主統治權。強大的天主教會強烈反對這種論點。天主教傳教土——尤其是著名的多明我會修士拉斯·卡薩斯——堅持認為,印第安人是君主的臣民,和西班牙移民一起享有同等的權利。他們堅決主張,希望居住美洲大陸的歐洲人應撇開印第安人過活,應靠自己的勞動養活自己。同時,印第安人將生活在他們自己的酋長的治理下,不過,他們得服從於仁慈的王室官員的權力,得接受傳教士給予的幫助。
最後結果如同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所發生的,是採取有點折衷的解決辦法。君主准許以〃保護者〃即大授地主聞名的有功的征服者有權向指定的印第安村莊提取規定的貢物,還有權徵集強迫勞動。作為回報,大授地主必須服兵役並支付教區牧師的薪水。徵集強迫勞動的規定顯然開啟了酷待土著的大門。因而,在16世紀中葉得到修改。迫使土著勞動的做法仍能實行,但這種強制是來自政府機構而非私人權力,而且,須按官方工資標準向如此徵求來的勞動者支付報酬。毋庸置言,這些保護措施並不總是得到執行。諸殖民地距馬德里太遠了,它們彼此間也過於隔絕。然而,事實依舊是,西班牙人嚴肅、認真地討論了一個無先例可援的問題;雖然他們實施了一種肯定是剝削印第安人的制度,但不象西班牙的敵人所聲稱的那麼嚴重。
對西班牙殖民地帝國的經濟來說,最重要的事實是金銀源源而來。首先,存在著以往由世世代代的土著匠人制作的無數金銀物品,征服者們迅速地將它們熔成錠塊。接著,西班牙人在墨西哥和玻利維亞發現了豐富的銀礦,派土著勞力大量開採。他們必須向國王的官員登記自己的所有權,將所有貴金屬運至官署加蓋戳記,並按其價值的五分之一的比率納稅,即繳納五一稅。從歷貼至1660年,西班牙從美洲得到了總計18,600噸註冊的白銀和200噸註冊的黃金。未經註冊、私運入西班牙的金銀現被不同地估計為從佔總數的10%至50%;較小的百分比可能更接近實情。
除了開礦外,拉丁美洲的主要生產事業是大莊園的農業和牲畜飼養業以及位於熱帶沿海地區的種植場的單一經營。大莊園僱用印第安勞力生產糧食,以供自己消費和出售給附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