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了《詩》可以“遠之事君,邇之事父”,即學到事奉君主和長輩的道理。按照孔子的意見(理應也是當時社會上層一般人的意見),“《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意思就是,《詩經》中的作品,全部(或至少在總體上)是符合於當時社會公認道德原則的。否則不可能用以“教化”。
這裡有兩點值得注意:第一,就孔子所論來推測當時人對《詩經》的看法,他們所定的“無邪”的範圍還是相當寬廣的。許多斥責統治黑暗、表現男女愛情的詩歌,只要不超出一定限度,仍可認為是“無邪”即正當的感情流露。第二,儘管如此,《詩經》畢竟不是一部單純的詩集,它既是周王朝的一項文化積累,又是貴族日常誦習的物件。所以,雖然其中收錄了不少民間歌謠,但恐怕不可能包含正面地、直接地與社會公認的政治與道德原則相沖突的內容。
秦代曾經焚燬包括《詩經》在內的所有儒家典籍。但由於《詩經》是易於記誦的、士人普遍熟悉的書,所以到漢代又得到流傳。漢初傳授《詩經》學的共有四家,也就是四個學派:齊之轅固生,魯之申培,燕之韓嬰,趙之毛亨、毛萇,簡稱齊詩、魯詩、韓詩、毛詩(前二者取國名,後二者取姓氏)。齊、魯、韓三家屬今文經學,是官方承認的學派,毛詩屬古文經學,是民間學派。但到了東漢以後,毛詩反而日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