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德國已站在極權主義的門檻前了。這樣做不是恐怖而是時代的需要和團結的願望。因循守舊的精神也不是個階級問題。它在科學家中存在,在工人中也存在。“我們希望,這樣便能與國家之精神相吻合,忠實地與政府合作”,德國數學家協會主席對他的同事們說,“無條件地,高高興興地——每個德國人均必然會如此——為國家社會主義運動及其領袖阿道夫·希特勒總理服務。”
於是,在德國社會的每個階層,在各行各業,都少不了極權和一體。雖然其它國家和民族都在暗自慶幸,這種俯首貼耳是日耳曼人特有的,新政權的鎮壓性也是條頓式的典型,但這兩都卻是經濟、地理環境和時代要求的同一結果。這些踏著國家社會主義的拍子前進的德國人,在熱愛秩序和尚武精神方面各不相同,在殘酷性和傲慢方面也各自有異。
(6)
在歡呼希特勒的陣陣勝利聲中,卻也有刺耳的聲音——國會縱火案審判之拖延。此案拖至秋季的第一天才開審,但至此時,德國共產黨人已令世界大多數人相信,國會的大火是原告縱的。首先,他們在巴黎出版了一本旨在揭露希特勒恐怖的書,但書的內容卻是以想像為基礎的。“我們沒有直接證據,找不到證人,只能暗中與德國通訊”,阿瑟·科斯勒後來供稱,“事實上,具體情況如何,我們一無所知。”
由於有了這一成功,這些流亡國外的共產黨人自己搞了個審判,於1933年9月14日在倫敦開庭,由包括英國的D·N·普里特和美國的阿瑟·加菲爾德在內的國際陪審委員會主審。聽眾席上的名人有喬治·肖伯納——希特勒很崇拜他的作品,特別是《聖女貞德》。肖伯納拒絕入陪審席,只以持異議者的身份出現:“要是犯人被用作棍子去打政府時”,他說,“他的命運早就定了。”經過私設法庭6天的審判後,早可料到的法庭結論公佈了:“對國會大廈系國社黨領導人或他們的代表縱火焚燒一說,存在著嚴重懷疑的根據。”
翌日,德國的審判在萊比錫開庭了。戈林親自插手起訴,被4個被告共產黨人駁得狼狽不堪。戈林大發雷霆,大聲呵斥季米特洛夫(後成了保加利亞總理):“你這個流氓!等我們出了法庭後再收拾你!”戈林有最後的發言權,但勝利卻在共產黨一邊——全部被法庭無罪開釋。一而再、再而三地說只他自己有罪的範·德·盧勃被判死刑,並被處決。
局外人卻認為,那荷蘭人不外乎是納粹的工具,其縱火的目的是要製造消滅共產黨的口實。許多歷史學者,包括布洛克和希拉,也有同感;但他們的推測都是在弗里茲·託比阿斯的書出版前作的。託比阿斯的書寫得很詳盡,結論是,共產黨和納粹都與此次大火無關,縱火者只盧勃一人。不少歷史學者,包括布拉切爾,對託比阿斯的書提出疑問。儘管如此,他所列舉的事實,與漢斯·莫姆森所列舉者相同。莫姆森的權威文章,是由當代史研究所發表的,而這個研究所是不大可能同意納粹的解釋的。再者,對盧勃的歷史及審判記錄所作的審查和研究表明,他的智力在一般人之上,他之縱火是一個喜歡單獨行動的流浪漢的行為。
萊比錫審判的判決雖受外國輿論的影響,但它也表明,法庭仍保留了一些獨立性。戈林牢騷滿腹,說法官的行為丟臉(“你簡直可說,受審的是我們,而不是共產黨”)。希特勒的回答卻洩漏了天機:“我親愛的戈林,這只是個時間問題。我們很快就會讓那幫老傢伙講我們的話的。反正,他們都該退休了,到那時,再把我們的人安插進去。不過,只要老頭子還活著,我們就沒有多少辦法。”
漢夫施坦格爾說,他是在總理府進午餐時偶然聽到這番話的。那年秋天,他再次努力,試圖讓希特勒走上一條西方更能接受的道路。他給美國大使的女兒、嬌媚動人的瑪爾塔·多德打了個電話,說:“希特勒應有個美國女人——一位可愛的女郎能改變歐洲的整個命運。瑪爾塔,你就是這個女人!”(與眾多元首的心腹一樣,漢夫施坦格爾並不知道,希特勒已有一個情婦即愛娃·勃勞恩,但被棄置)。
“這個送上門來的機會”使瑪爾塔·多德很是“興奮”。她同意與元首會面,並“改變歐洲的歷史”。在凱撒飯店的茶室裡,希特勒吻了她的手,還狼狽地喃喃了幾個字。她簡直不敢相信,自己正與歐洲最強有力的人物之一面面相覷。“他好像很謙虛,中產階級,相當不活潑,且很靦腆——但又有一種奇怪的溫柔感和令人感興趣的無可奈何感。”在晚餐時她描述了她對他的印象。父親“對我之易受感動覺得非常好笑”,叫她勿沖洗被這位偉大人物吻過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