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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官員涉入郭桓案,朱元璋的憤怒可想而之,一聲令下,把涉案的省(布政司)、市(府)、縣(州縣,當時的州大體相當於縣級市)各級官員以及行賄的富戶都鎖上鐐銬,打入死牢,等待他們的是那刑場上劊子手高高舉起的血淋淋的鬼頭刀。

據《明史·刑法志》記載,在郭桓一案中,“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也就是說,從中央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直隸和各省的好幾萬人都牽連在這個案子當中,被關進監獄處死,全國的豪民富戶大多數因此破產。

兔死狗烹

郭桓案一起,數萬官員人頭落地,其中大多數屬罪有應得,但也不乏蒙冤而死者。其中,最冤枉的當屬最後被推上斷頭臺的這個人,他是誰呢?您是如何也猜不到的,因為這個答案太匪夷所思、太出人意料了。

朱元璋在郭桓一案中採取的“鐵血政策”在士大夫階層和富民階層中引起了極大的不安和不滿,當初彈劾郭桓的餘敏、丁廷舉又上奏章說郭桓居心叵測地胡亂攀扯好人,而審判機關嚴刑逼供,結果無辜者屈打成招,造成冤案。為了安定人心,平息眾怒,朱元璋需要找一隻“羊兒”來替他承擔罪責,找來找去,這個痛苦而致命的帽子最終戴在了負責此案的國家檢察院檢察長吳庸頭上,於是,吳庸成了最後一個因郭桓案被殺的官員,而且死得極慘,被凌遲(就是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處死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吳庸的結局著實讓人慨嘆,令人深思。

之後,朱元璋傳下聖旨大赦天下,宣佈郭桓案就此結束,以後不再追究。天下第一大案至此收場,但是,朱元璋的肅貪風暴並未到此結束。

重典治貪

朱元璋使用重典,是對元朝以來官場鬆懈腐敗惡習的一種有些過度的矯正。朱元璋常說,吾處亂世,不得不用重典。為了反腐懲貪,朱元璋規定,凡贓款達到六十兩白銀以上的,就要將犯罪者梟首、剝皮示眾。當時,在縣城附近都設有一座土地廟,作為剝皮行刑的場所,稱作“皮場廟”。被剝下的案犯人皮中填滿雜草,懸掛在官府公堂的座位旁邊,以示警戒。後任官吏於此辦公,無不觸目驚心,肉跳不已。

其實,對於當年必定要死的官員來說,砍頭已經是最好的歸宿,比砍頭更慘的刑罰多得不計其數,朱元璋在如何殺人上是頗有天才的。當時的酷刑,除凌遲處死之外,還有洗刷、鐵刷、梟令、稱竿、抽腸等死刑,此外,尚有挑筋、剁指、刖足、斷手、刑臏、去勢等讓人生不如死的酷刑,一時間,明初官場簡直猶如“活地獄”一般,以致魯迅在幾百年後仍對此大發感慨說:刑罰如此之殘酷,令人感到不像是在人間。

對於貪官汙吏、劣紳土豪,朱元璋確實是太狠了一些,但他對處於社會底層的老百姓是體恤有加的。在他的肅貪風暴之下,官場風氣與元末相比為之一新,“百姓樂業,河清海晏”,而且這種局面一直延續到半個世紀後的“仁宣之治”時期。

第81章 大航海家鄭和的前半生

“鄭和下西洋”的故事在中國可謂家喻戶曉,婦孺皆知,那麼,明成祖朱棣為什麼選擇鄭和作為下西洋這一大型外交活動的首席負責人呢?鄭和在下西洋之前有什麼與眾不同的經歷呢?

這事應該從鄭和的先祖賽典赤·贍思丁·烏馬爾說起。

咱們先說說賽典赤·贍思丁·烏馬爾這個名字,此名來自阿拉伯語的音譯,“賽典赤”是對貴族的稱呼,“贍思丁”是姓,意為宗教的太陽,“烏馬爾”是名,意為長壽。

從名字來看,鄭和的先祖應該是來自阿拉伯地區的貴族,事實也的確如此。烏馬爾不但是貴族,而且不是一般的貴族,他是傳說中的“聖裔”,也就是伊斯蘭教創始人穆罕默德的後代子孫。烏馬爾來到中國後,憑藉自己的突出能力和貴族身份在蒙古國(後改稱元)的軍隊中擔任了重要職位。1253年,蒙古軍隊攻佔了位於今雲南地區的大理國,征服了當地各民族,並於1276年設定了雲南行省,而被任命統治雲南的就是能征慣戰、屢立戰功的烏馬爾。

烏馬爾不僅能在馬上幫助蒙古人打天下,而且有著出眾的政治才能,在他的治理下,雲南政通人和,百姓安樂,他也得到了雲南人民的擁護和中央政府的嘉許,死後被元世祖忽必烈封為“咸陽王”。

鄭和的曾祖父仍然延續著“聖裔”的稱號和姓氏,他的祖父則因為某些原因隨了母姓,改姓馬。鄭和的父親名叫馬哈支,生有二子四女,長子文銘,次子三保,也就是後來的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