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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願意與經常違紀的人同住。鄒忠偉說趕快打拷機或者手機吧,我說別打了,他們肯定關上了,我們就等著吧。於是,我們的兩個幹部一直在門口坐等到凌晨3點多,那三個違紀隊員才回來。

職業聯賽已經是第三年了,很多球員口口聲聲地說自己是職業球員,在談價錢時,談工資時處處以職業球員自居,但是這時呢,這算不算是職業球員所為呢?熄燈後溜走,夜不歸宿,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第一二年還情有可原,可現在是第三年了,這就不是一般的問題了。中國足協對這種行為有規定,處罰標準是甲A球員停賽5場,罰款兩萬元人民幣,一年不得轉會。這條規定正是中國足協1996年的新規定,這是為支援地方隊加強管理,給地方隊撐腰而制訂的。

我非常氣憤。但在考慮處罰時,卻感到非常地為難。

我們連續平了3場,週日又要與北京國安隊進行一場關鍵的比賽,隊裡出現這種事,實在是夠頭痛的了。違紀的這3名球員都是隊裡的絕對主力,怎麼辦?要不要透過俱樂部上報中國足協?如果報了,處罰下來肯定要停賽5場,以後有比賽怎麼辦?成績還要不要了?

如果不報,由隊裡內部處理,可以罰得更重些,以罰代停,這樣,也許對隊裡比賽好一些,但這等於在瞞上?

我們商量半天,最後的決定還是不報中國足協,對隊員罰款,再進行教育,並讓俱樂部知道這事,自然,對媒體也不通報了。商量時我們幹部也有兩種意見,但是研究到最後還是我拍的板。我很違心地做了這件事,但是為了成績,我沒有選擇。當時我們成績不理想,與大連萬達隊咬得很緊。

我們在隊裡宣佈了三條措施:一、對違紀球員經濟上重罰;二,讓他們寫檢查;三,重申紀律。這三人的書面檢查,還是比較深刻的,這事就這麼過去了。儘管我內心對這樣處理並不滿意,但也只能這樣了。

週日就要對北京國安隊比賽了,這場比賽再也不能平了。在準備會上我說:“你們不能松,不要認為這場球沒有問題,沒有問題的時候往往會出現問題。”我預感這場比賽的艱鉅性,因為國安隊前一階段成績不好,現在是哀兵,他們不能再輸了,再輸就到第七八名去了,他們會調動一切積極性來打這場比賽。我估計對方會打密集防守反擊,因此我告誡隊員們進攻時要耐心,不要急躁,防守時要謹慎,不要大意。我說:“這場比賽打完後我們可以有40天的調整。這場球一定要拿下。萬達隊這場比賽能贏,他贏我們也要贏,保持一分的差距,緊緊咬住他們。如果我們贏不了,分數就拉開了。”

國安隊來了。此時他們已經不是1995年的國安隊了,我感覺金志揚在與我聊天時已沒有1995年時的銳氣了。在北京,球迷已經喊讓他下課了。

6月21日,我們與國安隊的比賽開始了。我們打得不錯,一球領先一直到最後3分鐘,但就在這個時候,我們的後衛出現漏人,曹限東罰任意球,居然讓後面上來的魏克興頂進一球,1比1又平了。進球以後,看臺上突然衝下一個球迷奔到場內推了國安隊一名球員,也許我們主場老是最後給對手扳平,球迷已經受不了,以至出現這樣的舉動。

這場球結束後,我對大家說,以後從江灣基地到虹口體育場,不要再走四乎路了。過去我們每次去比賽的路線,都是從五角場走四平路到中山路。我們現在已經四平了,看來,得改走邯鄲路,經中山路到虹口體育場。間隔40天后,我們8月11日到成都客場對四川全興隊,還是1比1打平。

8月18日,我們主場對八一,又是1比1平。

9月1日,我們主場對天津隊,在2比1領先情況下,竟然在最後30秒鐘被對方攻入一球,2比2又是平。此時,我們與大連萬達隊的分數已經拉下7分了。這不斷的平局當時快把我折磨瘋了,讓我哭笑不得。

比賽後的新聞釋出會上,我已經再也找不出什麼理由了。面對記者們的提問,我只是說:“我自己也說不清楚什麼原因了。”這時候,我感到自己是多麼地無力。是誰在控制我?是一種什麼樣的力量在無形之中這樣勞苦糾纏我?為什麼總是在迎接勝利的最後一刻,出現這種情況呢?為什麼?究竟是為什麼?

球迷的不滿,媒體的抨擊,俱樂部的壓力,都是自從1994年1比6慘敗以來最大的。但我有一點感到非常寬慰的是,球迷們再怎麼不滿,卻沒有一人喊過一聲“根寶草包”。

七連平,我感到非常疲憊,也很無奈。我們隊裡肯定出現了問題。但問題是什麼?在哪裡?我一點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