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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行要高,但鐵本卻是最‘倒黴’的。”

北京大學教授周其仁在鐵本案初審結果公佈後,撰寫了專欄文章:

讀報的第一反應是,鐵本案怎麼就成了一樁稅收官司?兩年前震動全國的鐵本案,直接起因是“違規建設大型鋼鐵聯合專案”。當時由發改委等九部委對鐵本作了專項檢查,查明“這是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嚴重失職違規,企業涉嫌違法犯罪的重大案件”。其中,當地政府涉及違規立項、違規批地,鐵本公司則涉嫌“透過提供虛假財務報表騙取銀行信用和貸款,挪用銀行流動資金貸款”和“大量偷稅漏稅”,而“有關金融機構嚴重違反國家固定資產貸款審貸和現金管理規定”。隨後,國家稅務總局宣佈:“認定江蘇鐵本公司等3家企業偷稅2。94億元。”以上資訊,全部經新華社和中央電視臺播發訊息,國人皆知。現在,戴國芳等人被羈押兩年之久以後,法庭公開審理的公訴罪名僅為“虛開發票,抵扣稅款1。6億元”——這麼大的一個變化,說明了什麼?我認為最可議之處,是人們——尤其是地方官員和民營企業家們——都知道這次鐵本絕不是因為抵扣稅款才“犯事”的,但是輪到“辦”的時候,卻以涉稅案為罪名。政府真要抓稅案嗎?普遍抓就是了。為什麼差不多家家鋼廠都有的“開稅票”行為,平時沒有事,別人也沒有事,偏偏到了2004年4月被發現上了一個大規模鋼鐵聯合企業的鐵本頭上,就是關乎身家性命的大事?

周其仁教授在文中耐人尋味地說:“回頭看歷史,戴國芳要慶幸我們國家正在向著法治國家的方向走才對。”

歷史可以回頭看,戴國芳卻再也走不回去了。對於企業家來說,成功的結局會有很多種,而失敗的下場則永遠只有一個。戴國芳入獄,鐵本死去,一個鋼鐵夢想在飄搖迷離的江南煙雨中化為一道濃烈而不無哀怨的霧氣。

鐵本:鋼鐵之死 【鐵本大事記】

1996年,戴國芳註冊成立江蘇鐵本鑄鋼有限公司,註冊資本200萬元。

2002年5月,戴國芳提出在長江邊建鋼鐵廠的規劃,總投資為10億元左右。

2003年,在《新財富》雜誌推出的“中國400富人榜”上,戴國芳名列第376位,估算資產為2。2億元。

2003年,在常州市政府的推動下,鐵本專案從200多萬噸級加碼到840萬噸級,工程預算為106億元。戴國芳提出“3年內超過寶鋼,5年內追上浦項”。

2004年2月,鐵本專案因“毀田佔地”被新華社記者寫成內參上報中央。

2004年3月20日,“鐵本事件”的性質轉為違規建設,常州市緊急下達了停工令。

2004年4月初,中央九部委組成專項檢查組對鐵本進行全面檢查。19日,戴國芳等人被拘捕,“涉嫌偷稅漏稅,且數目可能很巨大”。

2004年4月28日,鐵本事件被定性為“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嚴重失職違規、企業涉嫌違法犯罪的重大案件”。第二天,新華社向全國播發通稿,列舉鐵本五大問題。《人民日報》專門發表了社論。鐵本成為宏觀調控的“第一案”,專案全面下馬。

2006年3月,鐵本案開庭審理,戴國芳被控“虛開抵扣稅款發票罪”。

鐵本:鋼鐵之死 【新新觀察】中國企業家的“法罪錯位”

30年企業史,企業家落馬無數,而喊冤申屈之聲不絕於耳。細細品讀這些案例,會發現一個很奇異而很少為人關注到的事實:一些被定罪的企業家往往犯事於東,卻獲罪於西,竟活生生有一個“法罪錯位”的現象。

20世紀90年代中期的管金生一案,很讓人印象深刻。

1995年,中國最大的證券公司萬國證券的總經理管金生一手導演了一場大災難。當時,國債期貨市場最大的一個懸念是1992年發行的三年期國債券會不會加息。這期代號為“327”的國債規模有240億元,將在當年6月到期,它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補貼率,每百元債券到期應兌付132元,而此時在市場上的流通價為148元上下。當時,銀行的儲蓄利率為

12。24%,市場普遍認為“327”國債的回報太低了,因此有訊息稱,財政部可能要提高“327”國債的利率。但是管金生不這麼看。他認為目前的宏觀局面是投資過熱,中央不可能從國庫中拿出額外的錢來補貼。於是,他下令萬國做空“327”國債。

然而,這次他竟賭錯了。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