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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在張海被撤職之後,三水區政府的立場搖擺在張海和祝維沙之間,時而傾向前者,時而支援後者,造成新聞輿論上的疑惑和決策層的分裂、動盪

策略四:在戰略投資商的引進上優柔寡斷。

自張海之後,從商業利益和資源整合的角度來看,讓統一集團收購健力寶無疑是比較合適的一個選擇。然而,面對經銷商的激烈反彈,三水區政府無法進行理性地說服,畏而退之,喪失了一個適時拯救健力寶的機會

策略五:以小股東身份驅逐大股東。

在“一朝被蛇咬”之後,三水區政府對外來的民間資本再也不信任了。當張海團隊與李志達達成股權轉讓協議後,三水區政府以8。9%的小股東強勢抵制後者的進入,並不惜動用公權力,查封公司賬戶,將李志達一系人馬“禮送出境”。此舉,在國內輿論界和法律界引起了很大的震動,被指為無視大股東的權益,在合法性上頗有可議之處。中國政法大學李曙光教授評論說:“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政府直接介入都是不合法的,這種介入不僅破壞了第一次交易的合法性,而且使政府主導下的第二次交易不合法。”

策略六:難以自圓的“體外迴圈”。

在驅逐李志達後,為了儘快恢復生產,心急如焚的三水區政府以小股東身份接管健力寶,並且成立了一家註冊資本只有100萬元的國有獨資貿易公司——公司法人還是三水區的區長,全面承擔企業的銷售任務,將營銷利潤都留存在該公司。這種“體外迴圈”的方式,很容易讓人產生不良聯想,且不利於健力寶的正常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