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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頁

我回去看完小渝就回家。”

他捧著一株向日葵迎著淒厲的寒風踩著一個個青階,墓碑上,紀梓渝的名字印刻在那裡,碑前是他最喜歡向日葵,他愛著的,也同樣愛著他的男人在墓碑前孑然而立,滿身落寞與思念。

那些錯過的,再也回不來了。

——end——

作者有話要說:正文到此結束,感謝所有追到結局的小夥伴們。故事會有番外,番外只是黃粱一夢聊以慰藉,至少在夢裡應該我應該許小傻子一個他沒有等到的矢志不渝。

故事主角來自我另一個文的副cp,當初設定人物時,紀梓渝的存在就是為了在任何一個關鍵時刻引導或促使路嘉作出某個選擇,那時候在我心裡他就是一個勇於愛恨,天真而深情的小孩子。

他善良,可愛,真誠,愛的一塌糊塗。他身上承載著我或者更多人對愛情的執念——既然相愛,為什麼不能在一起?愛一個人為什麼不能是一輩子?

其實,我也很好奇,如果蕭亦孑把選擇權交給他。面對家人和愛人,他會怎麼選?他選擇後故事又會怎樣發生?

關於他最後的選擇有很多朋友覺得不負責。我只想說,難道你們看不到那個心頭遍體凌傷的人嗎?他捧著一顆碎成沫的真心痛不欲生,憑什麼苛責他要為維護他人的‘幸福’和‘良心安穩’而活?難道他連替自己死的權利都沒有?

辜負父母是他的錯,但他從沒想用自己的死亡懲罰或打擾蕭亦孑。

他不是不夠堅強。

他才二十六歲,十年的時間,他短暫人生的一半。從他知曉愛情時,那個男人就一直在他身邊,從最開始的強勢,到溫柔,到愧疚卻不放手,到不得不漠然離開。

他們倆長久以來生活在一起,那種習慣已經深入骨髓。分開後,他再也喝不到熱的牛奶,再也沒人會一邊提醒他不要光著腳亂跑,一邊彎下身子握著他的腳踝給他穿鞋。

習慣是改不掉的,可照顧他的人早已經不在身邊。每當他光著腳踩到地上,感受著來自地面的涼意,都會想起曾經的那個人,他的生活起居哪怕是接杯水的動作都是關於那個人的回憶。

他不可能忘記!

他的心在一次次回憶的美好和失去的殘忍中拉扯,反反覆覆。

心上的傷口一直淌著血,我沒有辦法讓他隨隨便便遺忘,沒辦法篤定他將來一定能忘記,也沒有辦法讓他捧著一顆死了的心將就著活一輩子。或許他可能將來會遇到更好的,但他亟需救贖。

他的愛,在心底盤根錯節的滋生著渴望,蕭亦孑給過他的幸福是淬在他心上的毒藥。在幻想和現實中他迷失了自己,他真的沒有勇氣每天面對同樣的場景——上一秒他說著愛,下一秒他選擇背身離開。

他活不下去。(至少我不能)

整個故事寫完回頭再看,最開始給人物定名字的時,只是覺得這兩個名字好聽,沒有想太多。後來跟朋友說起,才發現是我名字沒取好,一個矢志不渝。一個亦將孤獨。從出生起他們就註定沒有結局。(親媽下次一定不這麼幹了qwq)

關於蕭亦孑。

就像故事裡寫的,他對紀梓渝的喜歡從來就是真的,只是他輕視了愛情。等他發現愛一個人可以只愛他一輩子時,後悔已經晚了,他想分開也想過保持距離,但做不到。他想等在時光的消磨裡感情淡去,卻愛的一天比一天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