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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她只給沈斐留了三四頓的飯,擱在爐子的旁邊,生的,需要他坐著輪椅,過來端到爐子上蒸,煤什麼的就在地上,有煤夾,髒不了他的手,不過這人正在氣頭上,朝曦擔心他一夜一天再加一夜,包括朝曦在的那天都沒吃飯,相當於兩天,真會餓出毛病。

朝曦歸心似箭,顧不上髒和累,一路風塵僕僕回來,到家後整個人虛脫一般,險些一頭栽下去。

她這一天半里緊趕慢趕,走的兩條腿都是腫的,血氣上浮,有些支撐不住,好在年輕力壯,稍稍歇了一會兒,才抬腳朝門口走去。

還是清晨,天沒有全亮,本以為這人該是沒醒,朝曦輕手輕腳開啟門,誰料一進來便見沈斐坐在床邊,點著燈看書,聽到動靜抬頭瞧了她一眼,“回來了?”

朝曦一愣,這人不生氣了?

好像忘了給他剃了的事一樣,還跟以前似的,平靜日常,自然而然問她‘回來了?’

彷彿等在家裡的妻子,在丈夫回來時問候一句,那般溫馨,體貼。

從來都是晨曦等著別人,沈斐是第一個等她的人,心頓時一暖。

“嗯,我給你摘了一些野果。”朝曦儘量不提那天的事,免得刺激到沈斐,再度跟她生氣。

就這樣挺好,那天的事揭過。

朝曦將揹簍取下來,裡頭的東西拿出來,粗糙的肉和果子給平安,軟的,好吃的,甜的給沈斐。

就是這麼偏心。

屋裡平安進不來,它守在窗戶旁,很矮的窗戶幾乎能讓它小半個身子爬進來。

朝曦怕它壓著沈斐,丟個果子出去,將平安打發去追果子,它跟大貓似的,喜歡接果子,撿亂七八糟的破爛回來當寶貝,抓孢子擱在朝曦的門口,朝曦開始以為是給自己吃的,結果是讓她烤著給它吃的,賊壞賊壞。

“你吃過飯沒?”朝曦將果子盡數倒在桌子上,沒來得及清洗,先去做飯,開啟蒸籠整個人愣住。

“你做的?”

裡面有三道菜,茄子加肉,青椒加雞蛋,還有豆芽加肉,材料都是朝曦沒處理過的,不應該在沈斐的食譜上。

朝曦給他準備的是處理過的食材,比如魚啊,蝦啊這些有營養的,茄子和青椒都是她後院種的,沈斐自己去採的。

她往角落看去,果然那輪椅上有菜園子裡留下的泥土痕跡,沈斐真的跑去菜園子裡自己摘了菜,像個小媳婦似的做好等她回來吃飯。

那飯菜看著就不是一個人的,沈斐做了她的一份。

突然覺得幸福,她不是一個人了。

不得了了

很快又難過起來,不知道當初出了什麼毛病,為什麼要定下一年之期?

如果沒有這個一年之期,沈斐就是她永遠的相公,只要操辦了婚禮,除非沈斐休她,否則這輩子他倆都是夫妻。

她是絕對不會主動休沈斐的,這麼好看的人即便什麼都做不了,擺著當個花瓶也是好的。

朝曦悔的腸子都青了,只怪她當初想法太純潔,想著她幫沈斐治病,沈斐假扮她一年的夫君,一年後他的病好,是走是留隨便他。

她不缺沈斐一口飯吃,也不想連累沈斐,這人非富即貴,她將人一輩子拘在深山老林不現實。

原來還想過等他身體好的差不多時,背下山拜堂,自從懷疑外頭那些官兵是來找他的,朝曦便打消了這個念頭,寧願不拜堂,依舊被人催婚也要留下他。

沈斐是第一個給她做飯,任她為所欲為的人,還長的這般好看,朝曦非常肯定,以後絕對找不到一模一樣,比他好的更是不可能。

她很有自覺,畢竟自己一不是大家閨秀,二不懂賢良淑德,最多算個小家碧綠,能佔有沈斐一年,不知道上輩子積了多少善德,反正他不提,打死不會放他離開。

除非他真的待膩了,非走不可。

“沈斐。”朝曦將蓋子蓋回去,幾步走到床邊,本來想抱他,那雙手一伸出,盡是泥巴和細小的傷痕,登時放棄,皺眉道,“我身上太髒了,你先去吃,我洗洗就來。”

她剛剛經歷風裡來雨裡去,一天半都在外頭,身上髒是一回事,還有一股汗臭味。

這人最喜歡乾淨,弄髒了他,又要發呆半天,前兩天便是因為用手撐住地,弄髒了手,一整天心情都不好。

說起來他這麼怕髒,親自跑去菜園子裡摘菜回來做飯,怎麼想都覺得不可思議。

朝曦似乎琢磨出什麼,往水桶裡一看,果然,整整一桶水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