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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搞不懂他,明明不喜歡,不愛穿在身上,就像玉似的,不肯跟她戴一樣的,偏偏每次丟的時候又珍惜異常,到處去找,到底什麼意思?

那玉朝曦好幾天沒戴,沈斐留意過,還問她為什麼不戴了?

朝曦說戴著太累贅,擱藥箱裡了。

這人眼神明顯一黯,她不戴了,他倒是戴了起來,學朝曦把腰繩解開,繫了長繩,可以掛在脖子上,衣裳一蓋,什麼都瞧不見。

這次衣裳也是,給他穿的時候他不穿,偷走了他又想要了,這世上哪有那麼好的事,隨時隨地都可以後悔,衣裳被朝曦拿去賣了。

他嫌醜,有人不嫌棄,大冬天的,暖和比什麼都重要,正好朝曦窮,可以將損失的銀子拿回來。

等繞過南山,看看隔壁城裡有沒有好的藥材,經過這麼一倒手,她還多賺了一兩銀子,可以多買一些藥材。

傍晚朝曦在數銀子,一個銅板一個銅板的數,沈斐說要今天走,是因為在等從四面八方請來的大夫,大夫一多,討論的最多的就是醫術,藥方,朝曦賣了幾個方子,又賺了些,細細一算,身上已經有了七兩三百零五十一個銅板,夠她多拿一些藥材。

許是沒找到衣裳,沈斐一整天情緒都不高,能明顯感覺整個人不對勁,時不時會坐下發呆,一句話都不說,也不問是不是朝曦偷走的?只安安靜靜坐在原處,手裡拿著筆,卻又不動。

他不問,朝曦越發無視,全當自己什麼都不知道。

第三天沈斐還在找,自己的馬車上翻遍,一得空便會去後面的馬車裡翻,一輛一輛的翻,每輛都沒放過,還是沒找到。

他不可能找得到,朝曦已經賣掉,錢都花了一部分,用來跟其他大夫換了藥材。

第四天,馬車已經到了岐州,再往前走走,便是鳳凰山,知道大順打了勝仗,岐州的人回來了一部分,大街上勉強還算熱鬧,有人相約,商量著一起去街上看看,買些需要的東西。

人多小販也會給便宜一些,朝曦當即答應,簡單收拾了一下,正打算出去,沈斐突然叫住她,“朝曦。”

溫熱的身體靠過來,“送給我的東西就是我的了,你沒有權利再處理了。”

朝曦假裝聽不懂,“你說什麼?我不明白。”

“我問過這兩天上了馬車的人,都說沒見過,衣裳不可能不翼而飛,是你拿的對不對?”

朝曦還想裝糊塗,“不知道,什麼衣裳?我給你買得那身,你不是穿在身上嗎?”

沈斐刻意多穿了兩件衣裳,製造臃腫的效果,就是為了瞞她沒有穿,他就是不想穿,既然不想穿,現在又表現出這副模樣做甚?

“那衣裳是用羊毛做的,有些輕微的味道,我想洗洗曬曬再穿,還沒來得及就不見了。”沈斐解釋。

朝曦不信,“真有味道你掖在箱子裡豈不是味道更大?”

明明就是不想穿。

“果然是你拿的。”沈斐朝她伸出手,“還給我好不好?”

朝曦抱胸,“我在地攤上買的,才兩銀子。”

“我穿衣從不看價格。”

“很醜的,外面全是線條,又那麼厚,穿上你就不好看了。”

“我不嫌棄。”

朝曦瞥了他一眼,“雖然你這麼說,可還是晚了。”

她乾脆實話實說,“衣裳被我賣掉了,在來岐州的路上賣的,我也不知道是誰,總之現在說什麼都晚了,人家搞不好正套在身上,已經穿了兩三天了。”